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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訴于正獲勝 不是個人的勝利

2014年12月29日 10:3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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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知名作家瓊瑤狀告湖南衛視播出的《宮鎖連城》抄襲她的作品《梅花烙》,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侵權案成立,大陸編劇于正和4家傳媒公司等被告得賠償500萬元人民幣,還得公開道歉。瓊瑤在微博留言:“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産權勝利了!”

  對此,臺灣《旺報》27日發表社評説,這場持續8個多月的維權之戰,引起大陸文化界的重視,期間大陸109位編劇簽署聯合聲明聲援瓊瑤,呼籲保護原創的著作權,並稱“拭目以待法律對此作出公正的判決”。不論法官是否受了這一群編劇的影響,但判決結果,誠如瓊瑤所説的“正義終於發出聲音了”。

  這不僅是瓊瑤的勝訴,也宣示了大陸在著作權保護觀念躍進了一步。影劇圈都同意這次審判,法官做出了最高水準的演出。期間,于正曾經提出辯駁,認為其所涉及抄襲部分多來自民間傳説、歷史記載,甚至來自《清史稿》、《紅樓夢》等著作,法官顯然沒有採信被告的辯詞。

  相較于2006年郭敬明抄襲案,這次的案件引發更多重視,罰金也更重。郭敬明的小説《夢裏花落知多少》涉嫌剽竊作家莊羽的《圈裏圈外》,法院判賠21萬元,而郭敬明似乎也沒有歉意,之後還加入大陸作家協會。

  大陸的著作權保護觀念發展較晚,大約十幾年前,臺灣許多知名作家的著作在大陸遭盜版販售,卻拿不到半毛版稅,求償也無門,但隨著大陸經濟起飛,著作權的觀念已經形成。8年後,瓊瑤案例的審判結果已大不同於郭敬明案。不只是民間,法界也邁進了一大步。

  本案的判決不是瓊瑤的勝利,而是智慧財産權的勝利,法治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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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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