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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臺當局再鄉願下去 違法脫序何時了

2014年04月30日 10:43: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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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從學運佔“立院”到現在,反服貿、反核四、反馬、反“中”,情況演變有星火燎原之勢。臺灣《聯合報》30日發表評論説,臺當局一再退讓,只為了顧全少數上街頭的民眾,馬英九優柔寡斷、臺當局行政部門消極等待、臺灣“立法”部門對立癱瘓、民進黨加油添柴,公權力好像消失了。

  評論説,臺灣“立法院”可以讓學生長期霸佔,警方還必須站在門外維護他們安全?“行政院”被強行攻佔,臺灣警察驅離非法侵入官署的群眾,還被指為“暴力”,在在顯示了臺當局的失能。

  評論認為,是臺當局的鄉願,沉默大眾的鄉願,造成今天的局面。執政者為了避免激化衝突,為了選舉,不論為了任何理由,都無權犧牲臺灣民眾的未來。

  評論抨擊,臺當局一再討好街頭群眾的訴求,他們不代表臺灣民眾,代表全體臺灣民眾的人在“立法院”。再不採取斷然措施,遏止這股歪風,當街頭運動變成常態時,臺灣就接近無政府狀態,公權力無法保護多數人民,沉默的大多數只好上街頭爭權益。

  《聯合報》的評論認為,臺當局如果再不果斷處理不合法的街頭運動,大多數民眾認為臺當局無能保護自己時,只好一起上街頭表達意見,任由不同意見的群眾上街各自對嗆。群眾運動很難掌握,如果情況失控,臺灣真會毀於街頭的,誠懇呼籲臺當局、在野黨與臺灣民眾,臺灣“街頭運動”萬萬不可變成常態!

  此外,《聯合報》30日另一篇來自資深媒體工作者的評論文章也指出,馬當局處理群眾事件的軟弱態度,已經把臺灣搞成失序、暴民充斥。暴力攻佔臺當局大樓、“立法院”的人,可以被容忍;“立法院”周邊可以被一個組織長期佔用抗爭;抗爭群眾可以隨意圍住“立委”的車子攻擊,還能被一群人叫好;甚至可以選在下班尖峰時刻佔據重要道路,癱瘓交通。要不嚴正執法,臺灣將淪落成“歹玩”。

  這篇文章指出,抗爭群眾胡亂圍攔“立法委員”的車子,綠營的政客還振振有詞替群眾説話,罵“立委”不對。如果綠營的政客硬要説,圍攻蔡正元車子的男女是對的;如果臺灣法院無法善盡責任,究辦圍攻車子者的刑責,那麼臺灣將會被暴民統治。

  萬一藍營激進派的人有樣學樣,圍綠營“立委”、民進黨要員的車子,還不容許人家緊急避難,怎麼辦?事實上,昨天終於連綠營“立委”也被反核抗爭群眾圍堵了,卻只能感嘆這種方式還算是自由民主嗎?而萬一不滿法院判決的人,也糾眾圍攻法官的車子,怎麼辦?公司員工稍有不滿,圍攻老闆車子怎辦?開車在路上碰到狠傢夥堵車,小老百姓怎麼自救?

  另外,臺北市政府容許“公投盟”長期申請路權,在“立法院”前抗爭,給群眾隨時非法包圍“立法院”,威脅“立委”,埋下社會不安及紛擾的不定時炸彈。

  評論認為,集會遊行雖然是人民的自由權利,但其自由權利並非無度,仍須受約束。“公投盟”長期在“立院”前安營紮寨,其路權之申請,明顯不符路權申請一次只能連續兩日的規定,而且使用路權者的行動,已非靜態的抗爭,並且經常有違法脫序行為,影響“立委”、官員的安全,也妨害附近商家、居民的生活權利,抗爭群眾甚至佔領路口,癱瘓交通,臺北市政府難道要繼續容忍下去?反核的人主張反核的同時,也要尊重擁核的人。

  如果可以容許這種行為,那麼,不但臺北市府前那塊大廣場可能不保,其他公有土地道路,也將帳篷林立。大家想想,萬一買不起高價房屋的人,也聚眾在市府廣場前長期搭帳篷,名為抗爭,實為住居,臺北市府是要准許,並提供流動廁所,還是不準,並予驅逐呢?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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