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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現行稅制已病入膏肓 推動改革須大刀闊斧

2008年06月04日 10:05: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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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人多課稅、窮人少繳稅”,原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在臺灣卻是一個神話。日前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指出,知識經濟伴隨全球化是不會回頭的趨勢,所得分配不均與M型社會乃知識經濟最大挑戰;當局除加強教育與人才訓練外,稅制亦扮演重要功能,對“富人增稅、窮人減稅”,將可避免贏者圈,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現象。臺灣《經濟日報》社論認為,執政當局對此展現冷處理,顯然對當前稅制問題缺乏認識與改革誠意。


  社論説,臺灣現行綜所稅、遺贈稅、土增稅均採累進稅率課徵,原本冀其發揮改善所得分配功能,實際結果卻事與願違。為何造成“富人少繳稅、窮人多納稅”的現象?任誰都知道,是長期以來偏袒富人的減稅政策所致:從獎勵投資條例到促進産業升級條例,以及散在各法多如牛毛的減稅條款,包括營利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資本利得等,都以高所得者為減稅對象;相形之下,薪資所得成為納稅主力,其有效稅率往往超過資本所得。

  以四口之家為例,夫妻兩人努力工作,每月各賺5、6萬元,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後,課稅所得超過99元,就被課徵21%的邊際稅率,而且被擠入十等分位所得之金字塔頂端。這是何等荒謬之事,卻是全臺納稅資料分配的寫照。除了長久以來課稅級距未能充分考慮經濟成長及物價因素而合理調整外,更與一些高所得者不需納稅,讓出位子成就一般受薪階級有關,但跟全社會實際所得分配的結果卻大相徑庭。這樣的稅制自然成為稅負不公的幫兇,也打擊努力工作的意願。故而薪資所得稅負過重,高所得者卻多不納稅,此種情勢已到一刻都無法容忍的地步。

  社論批評,馬當局已決定在6月中旬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推動稅制改革;然而最近的發展,卻極度令人失望。依據“財政部長”的説詞,“賦改會”的功能主要在於落實馬蕭政見,包括推動負所得稅制,調降營所稅及遺産稅率,調高綜所稅各項扣除額,提高遺産稅免稅額,甚至調降綜所稅率等;卻不敢碰證券交易所得與海外來源所得課稅問題,“促産條例”也不完全落日,顯然只是為選戰期間提出的政見背書,缺乏應有的視野與格局。若只是減稅而無擴大稅基,對稅制不公現象更加火上加油;此種“賦改會”不開也罷,以免浪費公帑!
  
  “促産條例”為稅負不公的主要來源,張忠謀認應壽終正寢,不該局部復活。該報一向支援此一看法,但也表達深心憂慮。馬蕭政見雖掌握2009年底“促産條例”落日契機,取消保留盈餘加徵10%營所稅,並降低營所稅率至20%,檢討取消産業別租稅減免;但仍堅持對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品牌行銷等功能性減稅,必然留下尾大不掉的後遺症,透過“産業三法”借屍還魂。馬當局應深切體認,未來經濟發展不應仰賴租稅減免,而是展現魄力、下定決心斬草除根。
  
  張忠謀認為綜所稅40%的最高邊際稅率不應再降,也有商榷餘地。當前租稅問題主要在於稅基侵蝕,只要有所得均公平合理課稅,矯正重課勞動所得、輕課資本所得的現象,使屬於富人擁有的資本所得均能納入課稅;此時綜所稅高達40%的最高邊際稅率,也並非不能往下調整。面臨全球化之發展趨勢,避免資金外流,營造公平、效率、簡化及具國際競爭力的租稅環境,稅率確實不宜過高,但需以擴大稅基為前提。

  社論直言,現行稅制已病入膏肓,到了需動大手術的地步,枝枝節節的改革只會治絲益棼,甚至愈改愈偏離正軌。面對非常局面應採近乎租稅革命的手段,大刀闊斧的推動改革;實施均一稅(扁平稅)制,乃是該報多年來一貫主張:每個人在提供足以反映最低生活費的合理免稅額後,只要有所得就應一視同仁課徵較低的比例稅率,同時取消各項租稅減免及扣除額,恢復對各種資本所得課稅。如此,高所得者不再減免稅,但其努力賺錢也不需過度懲罰,大家在同一基礎上公平課稅,建立中立、簡化、透明、低稅率、少減免的稅制,擺脫富人不納稅的印象,這就是讓富人多繳稅之道。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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