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評論中心  >   海峽時評

臺“憲法”不是權宜之計 執政者應遵循守則

2008年01月30日 10:32:00  來源:
字號:    

  島內最近為“行政院長”張俊雄提出的內閣總辭案議論紛紛,日前總辭遭到了陳水扁的批示退回。據臺灣《中央日報》網路版今日社評説,陳水扁在批示文中強調:“行政院院長于立法院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總辭之往例,固值肯定,但依循最新憲法規定,認應重建憲政慣例,始符全民利益。”對於這項批示,國民黨“團書記長”郭素春質疑説:“陳水扁重視憲法嗎?陳水扁真的尊重憲政慣例嗎?”社評認為,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憲政學者普遍認為,臺灣“憲法”的最大特質就是它所規範的都是政治秩序的最根本事項,其中包括:臺灣公權力和人民公杈利的界限,當局的組織原則,以及臺灣發展的大方向。所謂綱舉而後目張,一旦這些基本規範失效,則整個政治秩序都將受到影響,甚至瀕臨崩解。為避免“憲政”亂象不斷,最重要的是遵守“憲法”,落實“憲法”的精神。因此,“憲法”不是問題,尊重“憲法”與否才是問題。
 
  如果陳水扁遵守“憲法”,臺灣內部就不會出現他眼中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問題。因為,陳水扁“總統”職位的合法性來源,就是“中華民國憲法”。而固名思義,這部“憲法”已把臺灣認同交待得清清楚楚,根本沒有任何正名的必要和理由。陳水扁意圖建立新臺灣、新“憲法“,其實就是類同自廢武功,摘掉他自己頭上那頂帽子。社評認為,島內認同出了問題,臺灣的發展就失去了方向。其次,政黨輪替以來,臺灣即出現“總統”與“立法院”多數黨屬於不同黨的局面。陳水扁拒絕由“立法院”多數“黨組閣”,以致完全無法落實政黨政治和責任政治的精神。民進黨執政之所以缺乏施政理念,亂象不斷和效能低落,都和陳水扁試圖以個人主觀意志,淩駕“憲政”精神之上有關。因此,陳水扁的作法是基於一黨一己之私,不是為了全民利益而考慮。

  如果陳水扁尊重“憲政”慣例,他就必須接受“行政院”總辭後,重新任令“閣員”。但陳水扁舍此他求,其葫蘆裏面裝的膏藥,則幾乎是路人皆知。換言之,陳水扁的“陽謀”是從權力政治考慮,意圖在下臺之前維持他最大的剩餘價值。陳水扁對於“新三寶”對民進黨産生的殺傷力,不會視而不見,讓他們“留校查看”絕非為了以觀後效,而是有他深一層的杈謀考慮。對於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而言,內心的感覺真是有苦説不出。謝長廷的苦楚不只這一樁。據陳水扁有意提防禦性“公投”的建議,對於一個進入跛鴨階段,任期接近尾聲的看守“總統”而言,提出這樣的建議又是一項違背慣例的舉動。陳水扁此舉連謝長廷都看不下去。(民進黨沒有要提防禦性“公投”,因為防禦性公投有爭議,有信賴的問題!)
 
  社評最後説,在民進黨執政期間,臺灣社會出現的最大問題就是民主與法治嚴重脫鉤,有“憲法”但沒有“憲政”主義的精神。結果弄到民主不像民主,法治不像法治的三不像狀態。臺灣必須建立全民共同維護的“憲法”杈威,但不能借創新之名,把“憲法”當成一套便宜之計,不能口中有“憲法”,心中無“憲法”,更不能為了一己之私為由去玷污“憲法”的神聖職責。

 

 

 

[責任編輯:高斯斯]

海峽時評
深度幕後
七日視點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