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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電訊:外包豈能成為景區毆客的擋箭牌

2017年08月30日 09:21:0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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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一段遊客在浙江安吉仙龍峽景區漂流時被打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顯示,一位身穿救生衣的遊客和幾位手持棍棒的男子發生口角,相互爭執,隨後一個男子突然掌摑該遊客。目前,參與打人的兩人已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並處罰款。景區管理方表示,打人者係外包人員,不屬於景區管理。(8月29日《北京青年報》)

  據介紹,因為遊客沒有配合拍照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就出言不遜,辱罵並掌摑遊客。對此,景區方面回應稱,漂流拍照點是景區外包的,並不屬於景區管理,事發後已與拍照業務承包方解除合同。不過,需要明確的是,外包並非景區毆客事件的擋箭牌。景區管理方所要做的,不光是在出事後與承包方解除合同,劃清界限,更應是在平時加強監管,規範服務。

  目前,許多景區都將拍照、餐飲、購物等服務項目對外承包。這可以盤活景區資源,豐富服務內容,同時也為景區經營者節省了人力物力。但問題也隨之而來——第三方承包者在預先繳納承包費用後,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便可能出現隨意抬高物價、強迫遊客消費等情況。以拍照為例,一些景區承包者在未經遊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給遊客拍照,並採取言語威脅等形式向遊客強迫出售。

  對景區管理方來説,收了租金“拿人手短”,對承包者的種種違規,往往默許縱容。景區管理方的缺位,給了承包者無視遊客權益的底氣。而且在家用相機和拍照手機普及的今天,不少遊客都不需要景區人員拍照,可見本案中相關人員應該不是第一次被拒。其辱罵掌摑遊客顯然不會是針對個體的“臨時起意”,而是一貫的霸王習氣作祟。

  景區服務項目可以外包,但管理責任不能外推。作為管理主體,景區管理方有責任和義務監督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為遊客提供優質、文明的服務。而且,如果承包者違規經營,侵害遊客權益,景區管理方也脫不了干系。毆打遊客事件發生後,仙龍峽景區就被列入安吉縣旅遊經營者“黑名單”,已經停業整頓,代價可謂沉重。對於廣大遊客來説,也不會因為打人者係外包人員就對景區管理網開一面,如此負面新聞勢必影響景區的形象,讓更多遊客用腳投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年7月1日起,《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正式實施。對於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機場餐飲宰客問題,《條例》要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公平競爭、滿足大眾消費需求的原則,與取得經營權的零售、餐飲等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服務標準、價格水準、安全規範和責任等事項。這種“約法三章”的做法,同樣值得各地景區管理方借鑒。各級旅遊部門應指導景區與承包者簽訂協議,明確服務規範和違約責任,一旦出現違規經營,無條件解除承包合同。只有強化景區管理方的管理責任,厘清承包方的服務義務,才能祛除一些承包者心中的霸王習氣,遏制欺客宰客現象的發生。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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