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經貿  >   商業

萬科董事會改選:寶能結局或成野蠻人示範

2017年03月16日 08:27: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針對寶能的問題,如何既實現懲戒示範目的,又盡可能確保市場法治的嚴肅性和穩定性,並且儘快補齊法條漏洞,就很考驗監管水準了。

  13日晚間, 萬科A 公告稱,3月9日,鉅盛華將持有的萬科1.82億股無限售流通A股通過質押回購方式質押給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日上午,網傳有接近前海人壽的人士稱,寶能係希望參與萬科本月27日舉行的董事會換屆選舉。自此,由前海人壽和鉅盛華組成的“寶能係”一致行動人,在萬科新一屆董事會中會有怎樣的位置,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萬科局”進一步的走向,被國內國際的市場參與者,視為監管機構如何對待他們口中“野蠻人”的示範。因此,不僅在形式上會左右外界對中國市場經濟成色的觀感,也將在實質上,形成未來任何市場參與者都不可輕忽的“不成文法”。

  “野蠻人”的説法,雖然從“萬科局”伊始,就流傳于網路,但真正産生致命殺傷力,是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2016年12月的一次講話中,將險資舉牌收購定義為“野蠻人”。按照人們普遍的理解,所謂“野蠻”,依據是“惡意收購”,可連王石自己都承認,所謂“惡意”“善意”,不應成為道德指責,而是中性市場話語。但從隨後局勢發展來看,這些評價已很難被視為中性。

  類生態系統:敵意收購促公司治理

  客觀公正地看,在健康市場中,“野蠻人”是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甚至是“關鍵物種”。

  市場系統與生態系統,有很多相似之處。在一個健康平衡的生態系統中,哪一個物種都不是多餘的。沒有一個嚴肅的生物學家會將獵食羚羊的土狼視為“野蠻”的、“惡”的,無論他對羚羊在情感上多麼喜愛。沒有捕獵物種,生態系統最終會崩潰。

  金融市場中的“大鱷”“野蠻人”,與自然生態系統中的土狼,有很多相似之處。比如説,這些“野蠻人”實際上造成了一種生存競爭,那些未必“善意”的收購,對一個公司的管理團隊形成了壓力,在經營和公司治理透明度上,會有正面推進。經濟學研究發現,相比沒有遭遇敵意收購報價的企業,遭受敵意收購報價的企業,其內部治理機制的效果差一些,大部分企業在公司治理上存有改進空間。

  對監管而言,“野蠻人”的存在同樣有正面價值。所謂“野蠻人”,並不是衝撞法規,他們只是在遵守現有法規前提下,從規則留下的空間獲取利益。要麼這種獲利並不一定是“壞”的,要麼,如果確實傷害了市場的公平與效率,則説明法規需要修正或修補。也可以説,市場原本沒有“野蠻人”,是規則的缺失和不足,將文明市場參與者變成了“野蠻人”。利用現有法律留白獲利的“野蠻人”永遠不會斷絕,永遠“逼迫”監管機構健全法規,優化管理能力。

  正因如此,如何對待那些吃相未必雅致,卻又基本遵循現有法規的“野蠻人”,在任何成熟健康的市場系統中,都變得非常微妙。

  要罰“壞孩子”也要體現正面價值

  人類為了自己的目的或喜好,做過不少“調控”生態的努力。在介入一個生態系統時,扮演的是上帝角色。但人畢竟不是上帝,是人就有弱點和局限,乃至偏見。所以對自然的“調控”也會出現南轅北轍的時候,比如澳洲的野兔難題。

  市場的監管者,實際上也扮演著“上帝”的角色。但同樣,由此也會有誤判,甚至産生尋租空間。因為“善惡”的判斷,必然是主觀的、相對的。在一個物種或系統的進化中,在既有法規框架內,有時很難確認某些新事物是“作惡”還是“創新”,但監管層最終要作出自己的判斷。

  因此,監管法規的穩定性、確定性和可預期性,資訊的透明可見,近於生態系統中的自然鐵律,對市場的健康運作就變得異常重要。

  監管被“鑽了空子”,當然不能無所作為,但也有一些國際通行的原則,比如一事一罰,舊事舊規,新事新規,不追溯懲罰,盡可能降低選擇性執法的可能,哪怕是為了“正確”的目的。唯有如此,才能保證那些“壞孩子”“野蠻人”,在一個健康系統中體現出應有的正面價值。或言即使在個案中採取了先治標後治本的做法,但能否儘快恢復法治精神的主線,也是人們衡量市場是否健康完善的參考因素。

  “寶能係”走向成中國市場經濟“健康指標”

  目前來看,大部分觀察者都傾向於認為,姚振華本人已很難進入萬科董事會。儘管嚴格按照法律條款,姚振華受到的是保監會的處罰,不是證監會的。按照深圳證交所的規定,除非監管層祭出“本所規定的其他情形”,否則理論上還真不能説姚振華已經失去了入局機會。

  但顯然,人們認定“野蠻人”的稱呼,已經屬於對姚振華乃至前海人壽的實質性“判決”,後者勢必為此付出相應代價,即便在法條上,或許並不一定有那麼嚴謹。甚至有人認為,姚振華本人和“寶能係”也應認識到這一點,並“自覺”放棄一些不“明智”的權利訴求。這種現實而世故的認知,會被證明是準確的嗎?又是正確的嗎?

  從監管角度看,前海人壽及鉅盛華,一方面可能被看做是“野蠻人”,被定義為“實體經濟”的“破壞者”,是需要被管束、懲戒的;但同時,他們仍舊是合法的市場主體,有法定權利。如何把握尺度,既實現懲戒示範目的,又盡可能確保市場法治的嚴肅性和穩定性,不偏離世界通行的監管原則,並儘快補齊法條漏洞,就很考驗監管水準了。

  回到主題上,“寶能係”如有尋求進入董事會的意願,是否會受到市場之外的力量阻攔;且一旦換屆完成,前海人壽和鉅盛華作為大股東的正常權益,如何在新萬科董事會中得到體現和保護,都將成為檢驗中國金融市場健康的指標,甚至可以由此評估中國市場經濟的風向。于各方來説,這都是一個需要嚴肅對待的問題。

  □宋金波(專欄作家)

[責任編輯:郭曉康]

特別推薦
點擊排名
聚焦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