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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借"現金 80後女老總涉嫌詐騙1.46億

2017年01月06日 13:22:49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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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著賓士車,有著自己的公司,80後女老總卻自2013年起,以做鋼材生意為由,夥同他人涉嫌詐騙17人共計1.46億余元。

  80後女老總

  這邊借承兌匯票那邊借現金

  近日,張先生向華商報反映,他在寶雞做鋼材生意,2015年8月份,經熟人介紹,與女子楊某認識後,楊某向他借銀行承兌匯票,承諾一個月兌付現金,由於張先生所持銀行承兌匯票6個月後才能兌付,為了使手中的銀行承兌匯票早日兌付為現金,便於生意週轉,張先生便先後3次將自己持有的價值9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借給了楊某,不曾想,借出後至今無法收回,因大額資金受損,自己的公司也難以為繼,只好關門大吉。

  與此同時,王先生也向華商報反映,2014年9月,他認識了楊某。楊某生於1981年,寶雞人,雖然年齡不大,但平時開著一輛賓士車,也在寶雞市區有固定辦公場所,楊某向王先生借現金,承諾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給他還錢,並承諾王先生可以從中獲利。王先生覺得對方挺有實力,便向身邊親戚朋友借錢,之後將借來的錢借給楊某,起初,楊某確實會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給他還錢,但後來是有借無還,330萬元借款至今未還。

  騙取17人

  共計1.46億元

  根據知情者提供的一份寶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12月23日做出的《不起訴決定書》(寶檢公訴刑不訴[2016]4號)顯示,經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楊某先後註冊了寶雞錦洋工貿有限公司和陜西錦洋實業有限公司,以做鋼材生意為由,從2013年2月起,夥同他人,先後與企業、個人簽訂《借款協議》、《單筆銀行承兌匯票拆借協議》,分別從郭某等人處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匯票時支付比票面金額多0.5%~1.5%的利息,兌付期限一個月,賣出匯票時支付貼現利息2.4%~3%,平均每100萬元虧損4萬元。至2015年4月前,犯罪嫌疑人楊某以新票貼現兌付前賬的方式,資金尚能維持。2015年4月後至2015年11月下旬,資金鏈斷裂,犯罪嫌疑人楊某採取將銀行承兌匯票拍照轉發一人或者數人的方式直接收取資金,除少量兌付外,共騙取郭某等17人共計1.46億余元。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集資詐騙等罪名被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目前羈押于寶雞市第二看守所。

  1月4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從寶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此案正在偵辦和審理之中。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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