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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高新及相關高管被公開譴責

2016年11月16日 09:10:33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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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在日常資訊披露監管中發現,工大高新及其有關高管在資訊披露方面存在違規事項。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和時任財務總監王梅予以公開譴責;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張大成、時任總經理姚永發、時任董事會秘書呂瑩、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祝丹寧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查明,2016年1月28日,工大高新披露2015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計2015年年度經營業績將實現扭虧為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00萬元左右。4月20日,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15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836萬元。4月22日,公司披露2015年年度報告,公司2015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836萬元。因公司2014年、2015年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自2016年4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年度業績是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産生較大影響。公司前期披露2015年預計盈利,但實際業績虧損,導致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預期,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産生嚴重誤導。公司也未及時對業績預告進行更正,遲至2016年4月20日才發佈業績更正公告,距公司2015年年報正式披露日僅兩日,更正資訊嚴重滯後。公司前述行為違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

  考慮到導致業績預告不準確涉及事項的會計處理專業性較強,財務總監王梅作為會計專業人士未審慎處理公司業績預告編制的相關會計處理事宜,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董事長張大成、總經理姚永發、董事會秘書呂瑩、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祝丹寧未盡督促義務,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上述人員的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以及其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鋻於此,上交所做出上述紀律處分決定。

  (原標題:工大高新及相關高管被公開譴責)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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