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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億新能源汽車"騙補"資金追回 積分制或引發行業洗牌

2017年03月08日 08:39:29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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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見習記者 龔夢澤

  2017年以來,新能源汽車迎來一輪新政風暴。3月7日,針對新能源汽車騙補問題,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財政補貼資金不是“唐僧肉”,對騙補問題,財政部高度重視,已經對部分騙補企業進行了公開通報,依法從嚴處理和處罰,已經追回騙補資金和罰款約23億元,並且對有問題的車輛不再補貼,對閒置的車輛也暫緩清算。

  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未來也有望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後清算。在談到未來新能源車補替代方案時,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目前正在網上徵求意見,用傳統汽車的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建立一個交易制度,正在制定有關文件,作為2020年補貼政策取消後的措施。”

  已追回資金約23億元

  “騙補”進入處罰執行期

  據記者了解,此前已被處罰的涉事企業正在採取措施,整改發現的問題。肖捷表示,目前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産銷國,去年産銷量已經分別超過了50萬輛。為了讓市場能夠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有一個適應期,在一定時期內,實行適當的補助政策,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是必要的。

  “正是因為多年來財政政策的引導,以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才能從無到有,發展壯大。”對於調整新能源汽車産業補貼政策對産業發展的影響,肖捷表示,去年財政部與有關部門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確實進行了調整,主要是降低了補貼標準,同時也設置了補貼上限,還提高了準入門檻。進行政策調整的目的,就是要形成扶優扶強的財政政策導向。相信這項政策有利於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健康發展,同時,也可以有效防止出現市場扭曲現象。

  為此,2016年年底,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出臺《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方案。包括設定補貼額度退坡、中央及地方補貼上限。同時,明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動力電池新國標等共計7項要求,以期提高推薦車型目錄門檻並使之動態調整。

  今年2月4日,工信部針對新能源汽車騙補企業再開新罰單,公佈了對7家騙補車企的行政處罰決定。記者注意到,這也是繼2016年12月份處罰首批4家騙補車企後,工信部開出的第二批騙補罰單。隨著相關機構的不斷重拳出擊,顯示出國家高度重視和嚴肅處理新能源汽車騙補事件的態度和決心。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兩批共計11家車企的處罰相繼落地,意味著打擊新能源車騙補,進入處罰執行期。

  補貼改為事後清算

  擬以積分制替代

  近日,苗圩就公眾關注的新能源車騙補問題談到:“今年會從兩方面針對騙補採取措施,其中之一即為研究2020年政府補貼全部退出後的替代措施,目前考慮用傳統汽車的油耗、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的積分建立交易的制度,並已在網上徵求意見。

  去年12月份,工信部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後清算;適當調整客車和專用車補貼方法,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防止出現地方配套補貼標準過高的現象。

  在談到未來新能源車補替代方案時,苗圩表示,正在研究2020年政府補貼全部退出後的替代政策。“目前正在網上徵求意見,用傳統汽車的油耗積分和新能源積分建立一個交易制度,正在制定有關文件,作為2020年補貼政策取消後的措施。”苗圩説道。

  記者注意到,去年9月22日,工信部發佈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曾提出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從2018至2020年,車企銷售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分別為8%、10%和12%。

  該文件中對新能源汽車積分的計算方式為:假設一家企業2018年銷量為100萬輛,按照上述政策要求,2018年其新能源汽車積分需要8萬分,按每輛電動汽車積4分、每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積2分計算,就需生産約2萬輛純電動汽車。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是效倣美國加州的ZEV(零排放車輛積分制度)。相比起資金的扶持方式,積分制度更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新制度下,將促成車企之間的良性、公平的競爭以及新能能源汽車市場的洗牌。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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