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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爆虛假理財産品案 數十位投資者討説法

2017年04月19日 09:53:59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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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訊近期,民生銀行被爆出旗下北京航太橋支行銷售“假理財産品”,涉案金額達到30億元。昨日,新京報記者從民生銀行證實,該行航太橋支行行長張穎涉嫌違法行為,民生銀行已向公安部門報案,涉案金額還在調查中。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昨日向記者證實,張穎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數十位投資者現場“討説法”

  4月18日下午兩點左右,記者來到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在支行門口,聚集著六七人正在討論此次引發業內關注的“假理財”。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營業廳大廳內、走廊裏等大大小小的空間裏,擠滿了討説法的投資者,大約有三四十人。大廳對面的開放式櫃檯處,有三四個櫃檯的桌子上擺放著“暫停辦理”的牌子。

  此前,多位投資者表示,4月13日,民生銀行北京航太橋支行行長張穎被公安機關帶走。公安經偵部門通知投資者去做筆錄時,該行鯨鑽高爾夫俱樂部的逾150名私人銀行客戶才得知此前在該支行購買的保本保息理財産品,係支行行長張穎等人偽造。

  民生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日前,該行發現航太橋支行行長張穎有涉嫌違法行為,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張穎目前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民生銀行已成立工作組,協助公安部門調查,力爭儘快查明事實,最大限度保護資金安全,妥善解決各方訴求,並依法承擔相關責任。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日常業務仍在正常開展。

  據投資人透露,張穎及其他該行工作人員向他們推薦該産品時稱,該産品保本保息,由於“原投資人急於回款,願意放棄利息,一年期産品原本年化收益率4.2%,還有半年到期,相當於年化8.4%的回報”。

  北京市海澱區公安分局昨日向記者證實,張穎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財新報道,該案係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在某企業客戶的商業票據上蓋上了私刻的銀行承兌匯票的公章,即“蘿蔔章”;該票據經銀行手不斷轉貼現,直到兌付時刻,交易對手行方才發現公章為假。民生北京航太橋支行負責人為了填平這一票據窟窿,違規銷售理財産品用以表外放貸,以兌付到期的票據。這筆資金約30億元左右。

  民生銀行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涉案金額還在調查中。

  投資者簽四份協議轉讓人事先已簽好字

  石磊(化名)先後三次在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投資了“非凡資産安贏理財産品”,共計投資1300萬元。

  石磊説,去年7月份開始,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理財經理李亞慧多次致電自己,希望其購買該行推出的“轉讓型”理財産品。“説是有其他客戶急需用錢要轉讓,我提出要看轉讓者的合同資料,但他們説轉讓人的資料質押在分行。”石磊一直不為所動。

  直到聽到已購買該轉讓的理財産品的朋友已收到本息。“購買産品的人本息都回來了,我就相信了。”石磊説。

  石磊向新京報記者出示的合同顯示,其投資的理財産品年化收益是4.2%。在石磊裝有合同的民生銀行信封上留著航太橋支行客戶經理的字跡:“保本理財500萬,5.5個月4.2%,折合年化9.16%。”

  石磊表示,自己與民生銀行航太橋支行簽訂了四份協議:《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産品説明書》、《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産品協議書》、《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産品轉讓協議》、《交易資金監管協議》。除了理財産品説明書之外,其他協議上都有轉讓人、受讓人的手寫簽名,並蓋有“中國民生銀行北京航太橋支行儲蓄業務公章”。

  “轉讓人我並不認識,協議書拿過來的時候就有手寫簽名,”但石磊昨日下午翻看協議書才發現,其中一份協議書沒有轉讓人的簽名。

  - 追問

  民生銀行將承擔哪些責任?

  據投資者反映,在購買民生銀行理財産品期間,曾與民生銀行的多位工作人員有過接觸。

  “我們俱樂部每個月有兩次高爾夫活動,每次有幾十人參加。”昨日,投資者張林(化名)説,打完球後大家一起吃飯,“俱樂部的工作人員和副行長肖野每次都是一邊吃飯一邊介紹我們這次購買的理財産品。”

  據財新報道,民生北京航太橋支行副行長肖野目前“失聯”,尚未歸案。

  “一個支行行長以個人名義,能夠搞出這麼大一個資金鏈,很長時間都沒有被發現,從管理層來説,風控不嚴謹。”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表示,民生銀行管理和風控上均存在漏洞,“行長完全是犯法的行為。”

  郭田勇認為,這一事件的直接責任人是支行行長或者其他涉案人員。同時民生銀行負有管理、風控上的責任,“銀行的部門管理、內控上還是存在短板,銀行應該重視這個問題。”郭田勇説。

  一位從事金融監管的專家建議,投資者可以從四個方面防範“飛單”風險。其一是上網查,銀行自主發行的理財産品均有唯一編碼,可在中國理財網上查詢。銀行代銷産品則可通過銀行網點公示的清單查詢。第二應關注購買産品的資金是否匯入銀行賬戶,是否流入房地産、PE等領域。第三應對高額回報有獨立清醒的判斷,對高收益産品提高警惕。第四應認真閱讀所購産品的説明書,了解産品的運作模式,是否保本,以及募集資金的具體投向。

  - 延伸

  民生銀行一月兩爆“飛單”事件

  在航太橋支行爆發“飛單”之前,民生銀行上海分行也因“飛單”被銀監局處罰。

  今年3月17日,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因2012年、2013年,該分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私售行為,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上海銀監局責令主要責任人胡慶華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對於內部控制,民生銀行在2016年年報中披露,公司將持續強化合規內控檢查,加強問題整改與風險防控。

  2016年年報顯示,民生銀行2016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78.43億元,同比增長3.76%。不良貸款率1.68%,比上年末上升0.08個百分點。

  2016年3月初,有媒體報道稱,民生銀行牽扯進農行39億元票據案。民生銀行表示,與農行此單39億元票據業務係民生銀行與寧波銀行開展的同業間正常的票據交易,沒有通過票據仲介,民生銀行也不是該單業務的委託行或直貼行。對此,民生銀行總行連發兩份文件“亡羊補牢”,要求進一步加強票據業務交易對手風險管理,以前民生銀行各級分行可以參與的票據業務部分職能許可權近期也被收歸總行。

  - 放大鏡

  那些曾經爆出的銀行“飛單”

  4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多家銀行獲悉,銀監會于3月30日緊急向各銀監局和銀行下發了《關於開展銷售專區“雙錄”實施情況專項評估檢查的通知》,要求治理誤導銷售、私售“飛單”等市場亂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雙錄”(錄音錄影)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評估檢查。

  近年來,銀行頻現理財産品“飛單”,銀監會近期發文重拳整治。

  國內首個引起廣泛關注的“飛單”事件是在2011年。2011年11月起,投資者從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購買了四期“理財産品”。四期産品名為“北京中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劃”,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計劃籌資超過1.5億元,實際出售1.19億元。2012年11月,投資者得知項目管理方通商國銀已人去樓空,老闆也被刑事拘留,該“理財産品”無法如期兌付。2013年1月,購買“中鼎”産品的客戶與擔保公司簽訂轉讓協議,本金全部收回,但未獲得利息。私售産品的華夏銀行員工濮婷婷被移交檢察院處理。

  此後,平安銀行、農業銀行、廣發銀行等多次因銷售“飛單”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2014年6月,平安銀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兩個客戶經理銷售“飛單”,替外來項目非法集資近億元。2015年,農業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陳英順因違規代銷一單5億元理財産品被免職;2015年7月,廣發銀行被曝“飛單”,資金損失達767萬元。

  2016年,平安銀行北京分行個別員工代銷私募理財案發,涉資逾4000萬元。今年2月8日,天津銀監局披露15篇行政處罰資訊,其中,平安銀行天津紅橋支行和天津新技術産業園區支行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髮售産品被處罰。其中,上述兩支行被罰款,另有13人受到處罰。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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