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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掛牌公司募集資金 不得用於股票交易

2016年08月09日 09:32: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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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滬指收盤升近1%收復3000點,權重板塊表現強勢,題材股相對低迷。截至收盤,上證綜指上漲0.93%,收報3004.28點;深成指上漲1.22%,收報10468.89點。

  當天,滬深兩市凈流入資金200.82億元。其中,1819家上市公司獲資金凈流入,839家公司出現資金凈流出。滬股通資金凈流入9.83億元,連續兩日大額流入;港股通凈流入1.54億元,連續四日凈流入,累計凈流入17.61億元。

  當天,全國股轉系統發佈《掛牌公司股票發行常見問題解答(三)——募集資金管理、認購協議中特殊條款、特殊類型掛牌公司融資》(簡稱問答)的通知。問答提到,掛牌公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公司主營業務及相關業務領域。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不得用於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産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産或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營業務的公司,不得用於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不得通過質押、委託貸款或其他方式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可以進行現金管理,經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內部決策程式並披露後,可以投資於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投資産品。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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