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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委回應異味操場 稱過半問題不應公開

2016年08月10日 10:30:53  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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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異味操場”事件一度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其中,北京西城和平谷區教委轄區內個別學校相繼有家長反映孩子出現流鼻血等身體不適現象。

  為了解“異味操場”在施工、原料、標準、監管等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6月24日,第一財經1℃記者以公民身份,通過郵寄方式分別向北京市西城區和平谷區教委遞交了關於校園跑道的資訊公開申請。經過一次延期後,8月5日,第一財經記者收到了來自上述兩區教委的《答覆告知書》(下稱《告知書》)。

  兩份資訊公開申請共提出15個問題(見附件),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標、後續工作的進展等問題。在《告知書》中,過半數問題被兩地教委認為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條所規定的政府資訊,不作出答覆。

  根據該《條例》規定,所謂政府資訊,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資訊。

  西城區教委:未獲取操場改造工程招標資訊

  對於記者提出的8項資訊公開需求(見附件),西城區教委認為,其中6項及第七項的第一個問題均不屬於資訊公開範疇。

  在回答“轄區內學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貨商、原料生産流水線、産品的品質許可等”相關情況時,西城區教委回復稱:“因學校操場改造工程公開招標是由西城區教委房管基建處作為採購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程式完成,本機關未製作、獲取和保存上述資訊。該資訊不屬於本機關公開。”

  回溯“異味操場”一事,今年5月下旬,北京實驗二小白雲路分校有部分家長反映孩子出現流鼻血等身體不適現象。

  西城區教委所提供的《北京第二實驗小學白雲路分校關於拆除學校操場的請示》一文寫到:自2016年6月以來,北京第二實驗小學白雲路分校部分家長反映學校操場異味的問題,學校組織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和有關專家召開徹底整改方案研討會,會後確定了三個解決方案,並採用由班級家委會代表向全班家長調查的形式向全體家長征求意見。

  這一次調查參與人數有913人,其中選擇全部拆除的有650人,選擇部分拆除的有236人,選擇消除異味的有3人,不參加意見的24人。

  根據這一結果,北京第二實驗小學白雲路分校于6月14日向西城區教委遞交請示,申請將學校操場全部拆除。同一日裏,這份申請就得到了批示,西城區教委同意將操場全部拆除。

  公開報道顯示,6月17日實驗二小白雲路分校學生放假,操場進行全部拆除。

  也是在6月17日,北京市政府首次發文表態,市教委、質監、環保、住建等部門要儘快制定本市中小學、幼兒園塑膠操場建設標準,標準出臺之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在建、擬建塑膠操場項目一律暫停。

  平谷區教委:招投標資訊涉第三方合法權益

  平谷區第六小學也捲入了“異味操場”一事。

  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報道稱:校方的定標公告日期顯示是2015年的10月26日,工程完工日期大概在2016年的5月17日。6月1日,學校的塑膠跑道就正式投入使用。但過了不到一週的時間(即6月6日),這所學校的部分學生就出現了流鼻血頭暈噁心的症狀。這份操場改造工程的合同顯示:這一項目中標價為113.3271萬元,包括操場跑道及各球場塑膠面層等工程。

  因此,記者向平谷區教委提出了申請:所轄平谷區第六小學操場改造工程中標公告顯示,北京金通遠建築工程公司為中標人。可否公開具體招投標過程和相關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對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環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質限制做出明確要求?

  對此,平谷區教委回應稱,(這一資訊)涉及第三方合法權益,經本機關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後,第三方不同意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23條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公開。

  而對於“上述學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貨商、原料生産流水線、産品的品質許可等相關情況,”平谷區教委則認為,這一資訊不屬於資訊公開範疇。

  那麼,這條跑道最終由誰驗收?驗收是否對跑道的安全性、環保性進行了檢測,特別是跑道周圍的空氣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蠟、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質含量是否超標?

  對這一關鍵性問題,平谷區教委回復稱:“我們均按相關要求進行監督、驗收。”

  此外,關於“是否召集了供貨和承建等單位並追責,最終造成的損失如何彌補”的問題,平谷區教委回應稱,“本單位按相應職責做後續工作。”

  附件一:向西城區教委申請資訊公開內容

  近段時間以來,北京西城區第二實驗小學白雲路分校、展覽路第一小學、五路通小學先後有家長反映多名孩子出現流鼻血等異常現象,質疑學校跑道疑似“毒跑道”。

  上述幾所學校均為西城區教委所轄範圍,據校方介紹,學校跑道工程招投標均由教委統一牽頭進行。為了解上述學校跑道工程的招投標、採購、施工、驗收過程,特向西城區教委提出資訊公開申請。

  1、針對西城區多所學校的家長反映的操場異味、學生不適反應的情況,貴單位是否就此要求轄區內學校展開調查,統計師生的身體異常狀況,採取了哪些補救措施?

  2、教委是否主導了上述學校的跑道鋪設工程的招投標?如果是,可否公示工程招標過程和相關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對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環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質限制做出明確要求?

  3、貴單位可否出示轄區內上述學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貨商、原料生産流水線、産品的品質許可等相關情況。

  4、在學校操場和跑道的施工過程中,校方和教委方面是否參與了全程監督,如何參與?

  5、跑道工程最終由誰驗收?貴單位是否作為其中一方或者委託其他單位參與了跑道或操場工程的驗收,驗收是否對跑道的安全性、環保性進行了檢測,特別是跑道周圍的空氣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蠟、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質含量是否超標?

  6、根據《環評法》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敏感區”包括“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就該項目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作重點分析。請問,貴單位在進行上述各個學校近五年內跑道鋪設和操場改造過程中,是否要求建設單位組織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並及時向家長和社會公佈?

  7、據了解,目前第二實驗小學白雲路分校、展覽路第一小學本校和分校的操場都已經拆除,這一決定如何形成?可否公示相關文件?

  8、貴單位是否召集了供貨和承建等單位並追責,最終造成的損失如何彌補?

  附件二:西城區教委《政府資訊答覆告知書》

  1、經查,您申請獲取的第1、2、4、5、6、8項目以及第7項中的第一個問題指向的資訊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資訊,本機關不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作出答覆。您可以通過我委辦公室協調諮詢,聯繫電話為66200806。

  2、您申請獲取的第3項資訊,因學校操場改造工程公開招標是由西城區教育委員會房管基建處作為採購人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程式完成,本機關未製作、獲取和保存上述資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現告知您申請的資訊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您可以向北京市西城區教育委員會房管基建處諮詢,聯繫電話為66177655。

  3、您申請獲取的第7項中的第二個問題指向的資訊屬於公開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們提供該政府資訊。(見下圖)

  附件三:向平谷區教委申請資訊公開內容與《答覆告知書》

  1、平谷區教委所轄平谷區第六小學操場改造工程中標公告顯示,北京金通遠建築工程公司為中標人。可否公開具體招投標過程和相關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對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環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質限制做出明確要求?

  答覆:經查,涉及第三方合法權益,經本機關徵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你(單位)申請獲取的資訊,本機關決定不予公開。

  2、貴單位可否出示上述學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貨商、原料生産流水線、産品的品質許可等相關情況。

  答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資訊,本機關不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作出答覆。

  3、在學校操場和跑道的施工過程中,校方和教委方面是否參與了全程監督,如何參與?4、跑道工程最終由誰驗收?貴單位是否作為其中一方或者委託其他單位參與了跑道或操場工程的驗收,驗收是否對跑道的安全性、環保性進行了檢測,特別是跑道周圍的空氣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蠟、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質含量是否超標?

  答覆:我們均按相關要求進行監督、驗收。

  5、根據《環評法》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敏感區”包括“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涉及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本名錄確定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環境影響評價類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就該項目對環境敏感區的影響作重點分析。請問,貴單位在進行上述學校跑道鋪設和操場改造過程中,是否要求建設單位組織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並及時向家長和社會公佈?

  6、據了解,目前平谷區第六小學跑道已經拆除,這一決定如何形成?可否公示相關文件?

  答覆:拆除決定由家委會討論形成。

  7、貴單位是否召集了供貨和承建等單位並追責,最終造成的損失如何彌補?

  答覆:本單位按相關職責做後續工作。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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