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5月11日專電(記者毛振華)記者日前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相關規定,從本月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已經由單位和職工各15%調整為12%。
根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要求,繳存比例超過12%的單位,須在繳存5月份公積金時進行調整。調整後職工繳存基數保持不變,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2%。
此外,上一年度虧損的生産經營困難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可在5%到10%之間自主選擇。企業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同時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再提出申請。
該中心提醒,繳存比例下降的公積金貸款職工,月繳存金額也將減少,可能會因此影響到每月還款,需要及早關注卡內餘額變化,避免貸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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