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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通北向通今日上線試運作 國開行將發行首批相關金融債

2017年07月03日 08:24:17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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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券通”來了

  “北向通”今日上線試運作。目前,“北向通”相關法規、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市場宣傳推介和入市準備工作正在積極開展

  今天,“債券通”中的“北向通”將上線試運作。這是我國資本市場、債券市場有序開放的一次制度創新,亦是內地與香港互聯互通進程中的歷史性時刻。

  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發佈的聯合公告顯示,目前,“北向通”相關法規、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準備就緒。

  “北向通”今日上線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發佈的聯合公告指出,為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決定批准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香港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以下統稱“兩地基礎設施機構”)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上線。

  其中,“北向通”將於2017年7月3日上線試運作。目前,“北向通”相關法規、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市場宣傳推介和入市準備工作正在積極開展。

  據悉,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就“債券通”所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原則等相關事項達成共識,並簽署了《“債券通”項目下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強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約定,根據兩地的法律和各自法定許可權,雙方建立有效的資訊交換與協助執行機制,加強監管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項目有效運作。

  聯合公告要求,兩地基礎設施機構應當依法合規履行“債券通”各項職責,組織市場各方有序開展“債券通”業務,協助“北向通”投資者充分了解內地債券市場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審慎評估投資風險並充分做好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準備工作。

  長期效應大於短期

  “‘債券通’是中國內地、債券市場有序開放中的一次制度創新。目前中國的GDP已經是世界第二,但是人民幣資産的海外持有比例仍然較低,人民幣資産比重需要提高,以達到和中國經濟地位、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相一致的水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陳道富指出。

  在他看來,“債券通”開放後,對市場的影響主要有兩方面:其一,投資群體更加多元化。由於海外投資者背後的投資理念和驅動因素與中國內地的不一致,使得市場通過多重博弈,整個系統更趨於穩定,有助於提高市場深度。其二,海外債券投資者,尤其在一級市場,帶著海外的投資習慣,會在內地市場産生一些制度碰撞,這有助於我國真正在實操層面上實現制度規則的融合。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天風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債券通”的設計符合當前國際主流做法,基本體現了創造更加簡單便捷交易環境的潮流,其所屬的基礎設施互聯、多級託管模式可以有效減少投資流程上所涉及的繁雜手續,降低交易成本。其使用的做市商制度也能創造更加穩定的市場環境。

  “從央行在投資標的、投資額度和投資幣種的設置上來看,‘債券通’的創新也較為明顯地體現了央行的開放態度。”劉煜輝指出。

  從投資角度看,陳道富認為,人民幣債券具有一定配置投資價值。債市在短期內會有波動,尤其在去杠桿的過程中,債市也會受到短期的流動因素等多重影響。不過目前來看,債市收益率處於較高水準,人民幣匯率也處在穩定的階段,人民幣債券長期具有價值,對海外投資者形成吸引力。

  劉煜輝則表示,“債券通”的短期效應有限,不能期待“債券通”迅速帶來資金流入。培養海外投資者的適應能力及風險辨識能力是一個長期過程,隨著投資者對市場制度和運作規律逐步熟悉,該市場的夏普比率才有可能如期上行。眾所週知,夏普比率越大,説明單位風險所獲得的風險回報越高。

  當前,境外機構債券持倉中90%以上為利率債。據劉煜輝預測,“債券通”落地後,外資在配置上仍以利率債為主,信用債可能會偏好高等級或有國際評級的債券。

  首批“債券通”金融債將發行

  記者從國開行獲悉,國開行率先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首批“債券通”金融債券,並將於7月3日面向全球投資者收集訂單。

  據悉,國開行將於7月4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債券發行系統公開招標發行1年期、3年期和10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通”金融債券,合計不超過200億元,是同類品種中最大發行規模。符合人民銀行要求的境外投資每人平均可通過“北向通”機制直接參與本期債券的認購。其中,1年期債券將同步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三家承辦銀行櫃檯面向全國個人投資者發售。

  “國開債本次發行將首次同時覆蓋境內與境外、機構與個人、批發與零售等不同市場、不同投資者及不同渠道。”國開行相關負責人介紹。

  本次發行,國開行聘請中國銀行、中信證券、農業銀行、東方證券、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寧波銀行和杭州銀行等8家境內機構作為主承銷商,並由境內38家機構組成承銷團;聘請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建設銀行(亞洲)、星展銀行、交通銀行香港分行、農業銀行香港分行、工銀亞洲、中國銀行(香港)、中銀國際和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10家機構作為跨境協調人。上述境內外機構將協同配合發行人,共同完成本次發行。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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