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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閱讀凸顯三大隱憂:色情暴力低質抄襲碎片化

2017年05月11日 10:30:54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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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第三屆中國數字閱讀大會上發佈的《2016年度數字閱讀白皮書》顯示,2016年中國數字閱讀用戶規模已超過3億,市場規模達到120億元左右,增長率達25%。

  與此同時,第十四次全國國民閱讀調查結果顯示,去年我國成年國民數字化閱讀率增長顯著,各媒介綜合閱讀率為79.9%,較2015年79.6%略有提升;數字化閱讀方式的接觸率為68.2%,較2015年64.0%上升了4.2個百分點。

  數字閱讀成為網際網路時代的“新寵”,但隱憂也日益凸現:低質文本氾濫,衝擊著讀者的精神防線和道德底線;閱讀形式碎片化,妨礙人們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盜版與剽竊大行其道,作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監管部門與內容提供方需聯合發力,給數字閱讀營造一個清朗的生存發展空間。

  色情暴力鑽空子

  低質內容粗放生長

  打開某線上小説的網頁,色情、暴力等不良內容充斥著眼球,即便平臺有關鍵詞的審核機制,仍舊被作者通過分隔符、拼音替代等伎倆“鑽空子”。

  數字閱讀潮流勢不可擋,但文本低質化亂象不容忽視,成為制約行業健康發展的隱患。有些網站過分看重數字閱讀背後的商業價值,“吸睛”不擇手段,甚至還打法律的“擦邊球”,向用戶提供淫穢低俗內容。

  去年1月—6月,新聞出版總署、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開展整治行動,對網際網路出版的低俗內容進行全面清理,共有包括網路小説、手機小説在內的1414種淫穢色情和低俗網路文學作品被查處,20家傳播淫穢色情文學的網站被關閉,累計刪除各類淫穢色情文學網頁連結3萬餘個。

  一位網路寫手透露,部分數字閱讀平臺為了爭取點擊量,要求籤約作家從每日更新2000字增加到1萬字。如此大的工作量,作者只能以湊字數為主要目的,導致情節離奇怪誕、冗長拖遝,難以保證內容品質。

  “我國的數字閱讀還處在粗放發展階段,缺乏有創意的産品和服務意識,整體水準有待提高。”在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副教授楊慶祥看來,數字閱讀時代仍然需要通過規範管理,引導公眾進行健康閱讀。

  打開“三聯中讀”手機APP,可以看到封面故事、訂閱專欄、新聞、一週熱門文章等欄目,匯聚了專欄作者、意見領袖、知識紅人的作品。這是《三聯生活週刊》雜誌建立在手機端的數字閱讀平臺,有用戶留言,“文章品質很高,體驗不錯,值得付費購買”。

  “理想中的數字閱讀環境應是及時、便捷、互動的,同時能保證思維深度。” 楊慶祥表示,數字閱讀不等於低質甚至低俗,不管是紙質時代還是讀屏時代,高品質的內容是高品質閱讀的基本前提。

  中國出版集團副總裁潘俊雄説:“無論閱讀載體如何革新,內容提供方始終應遵循‘內容為王’的原則,做有品質的文化傳播。”

  快淺閱讀成主流

  碎片如何呈現經典

  “平時工作繁忙,只能在上下班的地鐵上看看手機文章。有時遇上字多的,沒法靜心品讀,乾脆就跳過不看了。”一位網友這樣描述自己的手機閱讀體驗。

  根據運營知名網路文學平臺的閱文集團此前發佈的研究報告,26歲以下年輕人是通過移動端進行數字閱讀的“主力軍”。之所以選擇這樣的閱讀方式,是因為“年輕人拼的就是速度”。

  專家指出,這種迅速享有、迅速瀏覽、最後迅速拋棄的碎片式閱讀,割裂了人們思考問題的邏輯性和連續性,不容易形成深度的、系統的知識體系,甚至會讓人們喪失通讀長篇文章的能力。

  美國杜克大學一位文學專業的教師在教學研究中發現,部分高校現代西方小説領域的職業研究者甚至都無法通讀《追憶似水年華》和《尤利西斯》這种經典;而前不久對西安3所高校的學生閱讀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只有不足三成的學生基本通過紙質書籍完整閱讀過四大名著。

  一位大三學生在接受採訪時説:“越是嚴肅讀物越要選擇紙質書,因為閱讀紙質書籍容易讓人專心。而iPad等電子終端功能過於繁多,很容易在閱讀過程中分心,並不適合閱讀大部頭的經典作品。”

  作為網際網路時代誕生的一種全新閱讀方式,數字閱讀所承載的使命和功能不應該發生改變。內容提供方需要思考如何能以碎片化的方式,為讀者提供有價值有營養的內容,從而適應網際網路的時代節奏。比如把一部長篇小説切分成數個部分,雖然是以“碎片”形式呈現給讀者,但最終也能達到有效閱讀的目的。目前已有如Kindle、知乎等數字閱讀終端,開始將重心放在給人們提供系統性的、有深度的書籍上。

  “數字閱讀並非完全與碎片化的淺閱讀畫等號,這種閱讀形式同樣適合經典內容”,商務印書館數字出版中心主任孫述學説。未來數字出版除了在提供精品文本上發力之外,還會將陣地轉移到音頻、視頻等增值服務上。

  “寫作神器”攪渾水

  版權保護亟待跟上

  今年4月,某網站被查處未經權利人許可,向公眾提供侵權小説作品2200余部,並通過廣告方式非法獲利27萬餘元。

  數字閱讀擁有廣闊的前景,然而未經允許轉載、轉載不付費等侵權現象始終是阻礙其良性發展的“攔路虎”,亟待整治。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介紹,按照《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未經允許而轉載的行為,涉嫌侵犯原創作品作者的複製權、廣播權或資訊網路傳播權。轉載而不付費的行為,則涉嫌侵犯原創作品作者的獲得報酬權。

  此外,採用“複製粘貼”、掐頭去尾形成的剽竊類作品,也在各大數字閱讀平臺上氾濫。某熱播劇原作經上百名網友對比,發現該作品涉嫌抄襲200多部小説,甚至有些細節直接照搬,一字未改。

  記者在淘寶上搜索“寫作軟體”發現,只要花幾十到幾百元,就能買到一款“寫作神器”,能從已有的作品中摘抄段落、組合成新的小説。而舉證難、勝訴率低的事實,又讓原創作者維權之路十分坎坷。

  去年9月,掌閱科技、閱文集團等30多家單位成立“中國網路文學版權聯盟”,併發布《中國網路文學版權聯盟自律公約》,指出聯盟成員應堅持“先授權後使用”的原則,尊重網路文學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抵制侵權盜版行為。

  國家相關部門也不斷出臺和完善有關規定,如《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中國網際網路網路版權自律公約》等,從制度層面為網路作家的合法權利保駕護航。日前,中文線上聯合作家周梅森發佈了《人民的名義》一書的反盜版聲明,並將發現的相關盜版情況向國家版權機關進行舉報,對涉嫌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

  李俊慧建議:“未來相關部門應加大對未經授權網路轉載的查處打擊力度,尤其是發揮技術手段,快速識別、鎖定未經授權的轉載發佈,及時中斷連接或訪問,並督促盜版網站、侵權責任人等予以賠償。同時出版方也需要建立原創內容的保護機制,鼓勵網友積極舉報侵權剽竊等行為,從而規範數字出版的産業秩序。”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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