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入駐APP平臺,可提高價格銷售商品;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可獲得50%的返現……由深圳擎天柱資訊技術有限公司開發的“胖胖生活”APP,自2015年10月上線以來,吸引了不少商家和消費者。
但是,該APP運營半年後,平臺停止向消費者返現,商家也稱收不到貨款。
對此,“胖胖生活”方面表示:提現延遲是因部分商家惡意刷單,平臺進行排查整改所致,並承諾從8月28日開始分6期返還商家貨款;同時已停止對消費者返現,改為發放消費補貼。
消費者:不滿返現變補貼
2016年4月,在深圳某公司食堂工作的李先生先後四次通過“胖胖生活”APP購買大米,總金額達4274元。按理説,他應該能拿到2137元的返現。但他從5月初提出申請至今,仍未獲得返現。
12日,“胖胖生活”APP突然發出一則公告,稱即日起平臺不再給消費者返現,改為補貼的方式返款,其中30%是消費補貼,另外20%是海淘補貼,海淘補貼只能用於海淘、房、車等實用性消費。
李先生説,根據客服人員的解釋,他若要拿到未能提現的2137元,至少需再消費7123元。但客服人員表示,無論是新舊用戶,都將以同樣的消費補貼形式獲得優惠。也就是説,就算李先生沒有被拖欠2137元,也可享受同樣的優惠,被拖欠款項實則“打了水漂”。
商家:貨款收不到維權難
根據“胖胖生活”的規定,入駐商家可利用返現50%的優勢提高商品價格,但是每年需交1300元的技術維護費,以及單筆10%的運營費用。平臺規定商家可在交易完成當日24時前提現,自申請後兩個工作日內即可到賬,最長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然而多名商家告訴記者,他們從今年4月開始就無法在平臺提取貨款現金。大米銷售商郭先生説,他至今未拿到今年四五月份約10萬元的貨款。此前“胖胖生活”曾承諾將於6月份付清拖欠貨款。
26日,記者來到廣州市越秀區一家入駐“胖胖生活”的士多店,店主曾先生介紹,他通過平臺完成幾筆交易後,近600元的貨款遲遲不能提現,而在平臺購物的消費者也沒有收到50%的返利。為此,他已停止使用該平臺。深圳保安區某廣告公司員工朱先生則表示,他未能提現的貨款高達30萬元。
“胖胖生活”:説法一變再變
從4月起,“胖胖生活訂閱號”多次發佈關於“轉款延遲”“錢包數據異常”“對賬解凍時間更改”等通知。
26日,記者致電“胖胖生活”的客服,對方表示消費者在四五月份的返現不可能實現,只能改為消費補貼。針對“更改優惠形式卻未與用戶事先溝通”的問題,客服回應“我們發了公告的”。“發了公告,用戶就要無條件接受嗎?”面對質疑,客服回應“這是公司的決定”。
此外客服人員表示,商家四五月份的貨款未及時到賬,是因為稽查部門發現部分商家惡意刷單,同時公司管理層面出了一些問題。對方表示:“目前已經與商家簽訂合同,從8月28日起,商家被拖欠的貨款將分為六期,通過匯款或線上支付的方式返還給商家,每月支付一期。”
據了解,目前已有61名商家簽訂了相關協議書。但記者在一個聚集了近200名商家的微信群裏了解到,並無人表示與平臺簽訂合同。
■專家觀點
企業已構成違約
針對此事中APP平臺與消費者的糾紛,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知名IT律師趙佔領認為,平臺採用購物返現的經營模式並無問題,但是由於該平臺未能按照事先承諾向消費者返現,已構成違約,消費者可向所在地工商部門投訴平臺虛假宣傳。
而針對平臺與商家的糾紛,趙佔領解釋,第三方平臺代收貨款,扣除佣金和技術維護費後返款的經營模式已十分常見。“APP平臺需要保持對商家的掌控力。”他解釋,如果消費者直接將購物款打入商家的賬戶,則平臺必須一家一家地向商家收取佣金,這會十分困難。因此一般情況下,平臺都會採取先代收款項再結算的模式。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按照平臺規定,平臺應在商家申請提取貨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結算。此時平臺與商家之間已經形成服務合同,如若平臺未能履行合同按時結算,也構成違約。“這只是民事糾紛,不存在行政部門的監管問題,商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他説。
另有專家認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使用已十分普遍,由此引發的詐騙或侵權事件也越來越多,然而相關部門卻很難做到事前監管。“消費者一旦發現被騙應該立刻向有關部門投訴,以方便有關部門對相關平臺或企業進行查處。”該專家表示。
南方日報記者 曹菲 實習生 馬立敏 劉爽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