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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航亞裔乘客被強行拖拽下機 或可申請500萬美元賠償

2017年04月12日 08:58:37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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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聯航超售 亞裔乘客被強行拖拽下機

  亞裔男子因拒絕下機被強行拖拽致傷;律師表示,採取強制措施雖然合法,但可能存在執法過當問題

  日前,一則“美聯航超額售票並暴力拖拽亞裔乘客下機”的新聞,因“超售”“亞裔”等詞引發軒然大波。

  北京時間4月10日8時許,美聯航3411號航班因超售機票,強制將一名亞裔乘客拖拽出機艙,並致其受傷。對此,美國華人聯合會聲明,要求美聯航和聯邦航空局立即徹查這起事件,並調查超額售票等行業慣例。

  北京時間11日淩晨,美聯航方面回應稱,正緊急調查此事,將與該乘客直接接洽。

  事件

  亞裔男子被強行拖拽下機引爭議

  據新華社報道,當地時間4月9日傍晚,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簡稱美聯航)3411航班因超額售票,要求4名乘客自願改乘其他航班,讓座給其工作人員。在補償金從400美元提高到800美元並提供住宿安排後,仍無人同意。隨後,航空公司隨機抽取4名乘客,希望他們自願下機。其中一名被抽中的亞裔乘客因拒絕下機被警察強行拖下飛機,拖行過程中其嘴部受傷流血,精神受到刺激。

  一名機上乘客當晚將手機拍攝的視頻上傳至社交媒體。視頻顯示,一名男乘客被兩名男子強行拖拽,眼鏡幾乎脫落,嘴角也被過道座位的金屬扶手磕碰出血。機上一名女乘客叫道:“天呀!你們這是在幹什麼?這是不對的!”

  另有視頻顯示,後來該男子又跑回飛機後艙,靠在隔離簾處,精神顯然受到嚴重刺激,不斷用英語自言自語:“我要回家……”

  輿論認為,航班超額售票雖然普遍,但一般通過協商解決,用武力將乘客拖下飛機實屬罕見,而且還是為航空公司自己人騰座位,令人氣憤。

  據美國紐約郵報報道,被拖拽出去的乘客是一名來自肯塔基州的醫生。該男子名叫David Dao,今年69歲,主治肺部疾病。

  進展

  一名涉事警察已被停職等待調查

  北京時間11日淩晨,美聯航通過官方渠道轉述其CEO奧斯卡·穆諾茲對此事的回應。奧斯卡·穆諾茲表示,美聯航對此事表示遺憾,並對重新協調乘客表示抱歉。公司正與當事方緊急協調此事,對事發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公司也在與這名乘客進行直接接洽,進一步處理此事。

  另據美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0日晚,穆諾茲向公司員工發送一封內部郵件稱,當員工禮貌請求一名乘客下機時遭到了拒絕,隨後便有必要聯繫芝加哥航空安全人員前來幫助。員工遵循了處理此類情況的既定程式,公司讚揚員工做出的努力。“以彼此尊重的方式來與顧客相處,是美聯航的核心價值”。

  信件附帶情況説明稱,當地時間4月9日,美聯航3411航班滿額登機之後,機組人員找到登機口負責人,表示他們需要登機。航班機組未能找到願意下機的旅客,隨後啟動“非自願拒絕登機”程式(包括提供最高1000美元賠償)。當他們向一名乘客致歉並表示他需要下飛機後,這名乘客提高了聲音,並拒絕遵守機組説明。安全人員只能強行將他帶走。

  美國交通部表示,將對美聯航是否遵守超售規定進行審查。該部門指出:“儘管在飛機超載且沒有乘客自願下飛機的情況下,航空公司可以迫使乘客下飛機,並可針對這種情況執行自身準則,但航空公司有責任就允許誰留在飛機上作出公平抉擇。”

  美國華人聯合會也發表聲明,要求美聯航和聯邦航空局徹查此事,並調查超量預訂等行業慣例。聲明同時要求立即徹查涉事警察行為是否違反規程。

  據路透社報道,北京時間11日淩晨,芝加哥航管局表示,一名警察因未遵守工作規範,已被停職等待調查。

  焦點1

  美聯航超售機票是否合法?

  美國華裔律師劉龍珠介紹,機票超售在美國很普遍,大部分解決辦法是給予物質補償。涉事乘客可以起訴航空公司、警察局、航空管理局,甚至售票機構。首先可以告航空公司違約,因乘客已經購買機票,合同就已經成立。但鋻於美聯航的運輸合同對己方更有利,在超售情況下乘客未必有勝算。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張軍也表示,在美國,航空公司超售是合法的。

  焦點2

  事件中警方是否執法過當?

  張軍認為,在乘客表明自願下飛機的情況下,警察還一定要用強制手段把乘客抬下去,就是侵犯了乘客的人權。但在這次事件中,乘客不願下飛機,因此警察必須採取強制性措施,這種情況下的強制性措施是合法的,但可能存在執法過當的問題。

  張軍補充道,現在已有證據比較多,有許多現場視頻、錄音和照片。目前有兩點可以肯定,一是航空公司超售合法,二是航空公司有權勸他離機。唯一需要判斷的是“請一個人下飛機是否需要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

  作為律師工作者,張軍建議在警察執法過程中,一般不要和警方談條件,因為執法需要權威性。至於對警方執法過程中的不滿,可以在事後進行投訴。

  劉龍珠則表示,警察可能有權讓乘客下車,但未必要用拖拽的極端方式。事後涉事警察被停職,説明其自身存在問題。

  焦點3

  當事人可能獲得多少賠償?

  張軍説,以目前所掌握的情況,如果受害人訴諸法院,可能獲得的賠償包括三部分:機票、航空公司補償(補償原則上為實際機票價格的400%,不超過1350美元)和人身傷害賠償。不過,張軍認為,現在判斷當事人可索賠多少的時機還不太成熟。

  “如果當事人提起訴訟,還涉及一個庭外和解的問題。”張軍説,該事件對美聯航的名聲造成非常大的損害,美聯航可能考慮到聲譽問題請求庭外和解。

  劉龍珠表示,從過去的判例來看,本案可以理解為“深口袋官司”。這種官司的被告方往往財力雄厚,事主可以申請更多的懲罰性賠償。

  以本案為例,劉龍珠説,乘客傷勢不是很嚴重,但精神方面可能造成傷害,外傷加心理醫生的醫療費可能在10萬美元左右,乘客可據此申請精神傷害賠償,通常是醫療費的三到四倍,30萬到40萬美元之間。乘客還可據此申請懲罰性賠償,可申請精神傷害賠償10倍以上的數額。算下來,理論上乘客可申請的賠償在500萬美元左右。即便雙方最後選擇和解,乘客也有望拿到100萬美元以上的賠償。

  焦點4

  事件是否涉及“種族歧視”?

  張軍認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當事人的亞裔身份並不是值得強調的話題。

  “原因在於我們還不了解另外三名乘客的情況,當前證據可能還不足以上升到種族歧視的高度。”張軍解釋道。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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