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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延長 跨境電商前途未卜

2016年11月16日 09:09:46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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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電商“四八新政”出臺後,一直在風口的跨境電商被狠狠地摔到了地上,各跨境電商企業紛紛改變模式,苦練內功,期待環境有所好轉。但是,11月15日商務部延長新政的過渡期至2017年底。在外貿形勢嚴峻、國內零售業整體低迷和電商增速放緩的背景下,延遲過渡期一方面為跨境電商零售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調整空間,另一方面,也能讓政府在監管等相關配套上做出更多細化。跨境電商企業只能繼續堅持,但2017年後的前途依然迷茫。

  新政過渡期延長至2017年底

  商務部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經有關部門同意,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再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

  一直以來,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都面臨著地方行業準入不規範、個人代購參差不齊等問題。4月8日,財政部聯合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推出《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提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新的稅制規定,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與此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行郵稅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臺地區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時將設置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萬元。

  跨境電商稅收新政實施後,眾多中小跨境電商和個人代購壓力增大,為解決這一問題,多部委和海關總署相關人員深入各個綜合試驗區進行實地考察,5月11日,決定新政暫緩執行一年到2017年5月11日。

  對於此次商務部延長暫緩執行新政的時間,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曹磊認為,國家部委還沒有摸索出一套專門針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政策。儘管一直以來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與行郵模式下的物品、一般貿易進口模式下的貨物存在不同,但本質上來看差別並不大。

  “在‘四八新政’前,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基本按照物品監管的方式,徵收行郵稅,且品類準入的尺度放得很寬;‘四八新政’後,基本按照貨物監管的方式,徵收由關稅、增值稅、消費稅構成的跨境電商綜合稅,且通過正面清單將品類的準入卡得很緊。”曹磊表示,“新政執行暫緩到2017年底,説明國家部委將繼續加大調研,力求尋找比物品監管模式要緊,比貨物監管模式要松,同時要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

  保稅倉模式受影響最大

  新政暫緩執行對跨境電商企業是利是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見解。聚優澳品首席執行官王炯昊認為,利弊各半。利在於,現在的電商企業能夠緩一口氣,繼續按當前的經營模式經營跨境電商的業務。

  據王炯昊介紹,跨境電商的稅改政策影響最大的是在國內建設保稅倉模式的企業。由於稅改,成本增大,産品的售價會提高。

  有業內人士計算過,稅改前買4包花王紙尿褲價格是480元不需要繳稅,但稅改後則需要繳納57.12元的稅費。因此,多地保稅倉的出貨量大減。資料顯示,4月8日新政執行幾天后,鄭州保稅區內出區單量較新政執行前訂單下降比例達到70%。“原來很多B端的客戶通過大量採購海外商品送到保稅倉清關,但現在稅改出來後這些企業紛紛將産品放到聚優澳品的海外倉,然後通過郵政的方式從海外直接郵寄過來。”王炯昊表示,“延長過渡期,這种經營模式還將繼續。”

  弊在於對未來的不確定性依然存在。“延長了過渡期,但是未來跨境電商如何發展,對跨境電商的融資極為不利。社會上的資本看不到跨境電商未來的趨勢,就會惜投。而對經營者來説,不知道未來經營的重點是放在海外倉還是國內保稅倉,很可能會錯失很多機會。”

  貝貝網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真正能夠影響到跨境電商商品價格的是採購和渠道成本,這是由跨境電商的供應鏈水準決定的,採購規模較大,是有實力與供應商及海外物流倉儲服務商通過降低成本來對衝稅改影響。諾奧公司副總經理馬新玲也表示,這一年北美購物廣場將繼續增加品類,完善各種手續,提高自身競爭力,等待厚積薄發的到來。

  平臺優勝劣汰在所難免

  就新政過渡期延長,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研究院研究員趙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稅收新政主要針對的是中小跨境電商企業,對它們而言,確實存在負擔加重的現象,這也導致海淘“低價爆款”難再現,但是對於規範化的大型B2B電商而言,則是一個加速發展的機遇期,行業洗牌也將加速。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路零售部主任、高級分析師莫岱青也認為,延長過渡期主要目的是給予跨境電商企業充足的時間來規範自身的運營,特別是中小型跨境電商企業備貨方式和進貨渠道的調整,對規模較大的跨境電商平臺衝擊不大。

  一些規模較大的跨境電商企業也表示,新政延期表明瞭國家對跨境電商依然是扶持的態度。洋碼頭相關負責人表示,跨境電商的稅改取消了政策紅利,淘汰了過去因為免稅産生的泡沫。

  北京工商大學工商經濟學院貿易系主任洪濤也表達了同樣的意見,他分析,跨境電商稅收新政和監管新政進一步優化了跨境電商發展環境,進一步與國際貿易發展相接軌。

  資料顯示,個人網路跨境零售佔整個跨境電商比例不足10%,而大型B2B交易量則佔到90%以上。“國家新政出臺,恰巧是重點保護規範化的大型跨境電商企業,而小型企業和個人代購則面臨重組風險。” 洪濤説。

  對於未來,趙萍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緊和電商平臺數據對接,進行資訊共用,從大數據層面進行用戶跨境購買的監管,從而更加細緻具體地將稅收新政落地。“稅收新政中對個人消費年度限額和單次限額政策,必須通過大數據的形式才能夠監測到,政府部門必須和電商平臺做好系列對接工作,在保障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確定對接部門、對接細則,而企業則應該積極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做好接入大數據的準備。”趙萍説,“企業交易數據需要接入政府管理系統,這在傳統行業是從來沒有過的經歷,企業更多考量到商業秘密,如何做好企業的溝通工作,政府還需要下更多的功夫。”北京商報記者 吳文治 李振興

  實習記者 張利濤/文 代小傑/製表

  跨境電商新政大事記

  2016年3月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宣佈跨境稅收政策將於4月8日起進行調整

  2016年4月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門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海關總署發佈2016年第26號文《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正式實施

  2016年4月

  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13個部門發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

  2016年5月

  海關總署發佈《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新的監管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按照文件通知,跨境電商新政暫緩執行至2017年5月11日

  2016年11月

  商務部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經有關部門同意,延長跨境電商新政執行的過渡期至2017年底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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