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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人群”各國怎麼定 印度個稅繳納只與約1%的人有關

2016年11月02日 13:58:16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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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年收入12萬元以上屬高收入人群,要加稅!”上周,這則消息幾乎在一夜之間引爆國內輿論。一時間,諸如“這個數目在北上廣深只能吃土”的評論在社交媒體滿天飛,眾多網民抱怨“被高收入”。雖然該説法很快被辟謠,但相關討論的熱度仍未消退。有分析稱,在媒體和網民紛紛就“高收入標準該如何界定”算賬的背後,真正推動輿情發展、觸動民眾神經的是“加稅”,或者説是個稅改革。在如今的物價水準下,現行的個稅制度與居民生活水準還匹配嗎?社會收入如何分配才能更加公平?這恐怕是公眾關注的核心所在。放眼其他國家,關乎每個人錢包的個稅制度在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都扮演重要角色。機制是否完善,執行是否到位,對個人生活的影響有多大……這些話題個個敏感,但個個無法避開。

  日本:“國稅廳的人比警察和法官還厲害”

  日本從1887年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在世界範圍內是比較早開徵個稅的國家。目前,日本個稅收入約佔總稅收的1/3,是該國第一大稅種。作為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日本的個稅制度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相關法規中,日本沒有專門針對“高收入人群”的定義。其個稅制採用累進稅率。年收入195萬日元以內(15日元約合1元人民幣)的部分,稅率是5%。195萬至330萬、330萬至695萬、695萬至900萬、900萬至1800萬、1800萬至4000萬日元部分的稅率,分別是10%、20%、23%、33%和40%。4000萬日元以上的部分為45%。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的“個人繳稅收入”是實際收入扣除“控除”部分。“控除”包括撫養家庭、醫療、生命保險、社保、捐款等開支,地震、火災、被盜等造成的損失也在扣除範圍內。

  日本對於“繳稅收入”的劃定,被認為能客觀反映民眾收入的實際情況,因此得到社會廣泛認可。

  不過完善稅制只是一方面,日本把“誰來收”“如何徵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日本國稅廳可謂政府機構中的“戰鬥機”,工作人員從各個部門的精英中選拔,公務員將進入國稅部門視為最高榮耀。在民眾心目中,國稅廳人員的地位也高於一般公務員。有看過日劇《半澤直樹》的網民曾感嘆説,“國稅廳的工作人員比警察和法官還厲害”。

  不同於俄羅斯、義大利等國在警察隊伍中專設一支力量打擊稅收犯罪,日本將稅收犯罪的刑事偵查權交由國稅廳行使。也就是説,該部門公務員可行使刑事調查職能,可以預審案件,權力之大不言而喻。

  當然,稅務公務員的權威並不僅靠權力獲得,還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環球時報》記者一個朋友在東京開酒廊,曾有國稅官員這樣告訴他如何掌握酒廊的實際收入:在寒冬時節,一群出身東京大學等名校的稅務人員每天晚上在門口數進出酒廊的人數,然後再去後巷的廚余垃圾存放處清點酒類品牌與瓶數,這樣一做就是3個月。

  在“如何收”方面,日本稅制也有比較細緻的設計。企業的經濟往來被要求進行有據可查的銀行轉賬,員工的薪資也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發放。為進一步加強監管,日本于2015年推出了“個人號碼制度”。個人與企業的任何一筆收入和金錢往來,都需要登記在“個人號碼”下。如果不嚴格執行,將會以“偷稅漏稅”被處以刑事處罰。

  日本對偷稅者的處罰在多年發展中越來越嚴苛。1947年4月,日本國會立法規定的有期徒刑是1年以下,同年11月將最高刑期改為3年,1981年的稅制改革提高到5年。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稅務部門起訴,定罪率接近100%,近5年來,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只有一起。

  對於日本的稅收問題,九州大學一名教授對《環球時報》説出這樣的觀點:“稅收政策固然重要。某些不良政客為了背後的利益集團劫貧濟富,出臺的政策讓人反感和噁心。不過,稅收政策公平與否擺在面上,日本民眾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表達意見。但如果是在同樣的政策下,由於監管不到位、工作不負責,有人交,有人少交甚至不交,這才損害了社會公平這個核心原則,比不恰當的稅收政策惡劣得多!”

  德國:“一年的收入,七個月的上繳”

  “今天開始為自己工作!”德國《世界報》今年7月12日的一篇文章曾以這樣的標題感慨德國的高稅收:以目前的稅率算,可以説德國人今年賺的錢中,7月12日以前的每一分錢都給國家繳稅了,之後才開始真正為自己賺錢。

  經合組織今年4月公佈的數據顯示,德國單身工作者2015年的收入裏,49.4%用於繳稅和社會保險,在經合組織34個成員裏排名第三,前兩位是比利時(55.3%)和奧地利(49.5%)。34個成員的平均稅費比例是35.9%。去年,德國全職僱員平均年收入為4.7萬歐元。

  家住柏林的汽車工程師羅蘭德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他要繳納十多種稅收。其中最主要的是個人所得稅:一是工資稅,二是資本收益稅,即對個人獲得的公司紅利、存款及帶息證券利息等的課稅。

  羅蘭德説,德國人不愛玩金融,除了有性格保守的原因,與資本收益稅高也有關係,這項稅率高達35%。

  德國的個人所得稅徵收對像是,年收入超過8652歐元的單身工作者,已婚家庭是超過17304歐元。如果毛收入是6萬歐元,拿到手在4萬左右。德國聯邦勞工局將年收入6萬歐元以上的群體劃入高收入階層,這部分人約佔德國在職員工的1/10。

  “德國各級政府一共徵收的稅項加起來有38項之多”,德國柏林稅務專家穆斯勒爾對記者表示,主要稅種是所得稅和增值稅,佔德國稅收總量的30%和40%。

  德國聯邦納稅人協會今年早些時候公佈的報告稱,德國人每一個歐元中只有47.1歐分進入自己的口袋,其餘的52.9歐分貢獻給了國家稅收和社會保險。調查顯示,86%的受訪者認為現今總體稅收過高。稅收約佔德國GDP的30%。

  “德國人的全民運動——偷稅漏稅”,德國媒體曾這樣感嘆。由於稅收過高,許多德國人將錢轉移到瑞士等國家,尤其是富人。2014年,時任德國拜仁足球俱樂部主席赫內斯被控利用瑞士銀行賬戶逃稅,少繳納300萬歐元稅款。此事在當時引發德國公眾的激烈議論。另外,前德國郵政董事主席祖明克、網球明星貝克爾等都被曝光過偷稅,後補繳稅款。

  稅務專家穆斯勒爾表示,德國10%的收入最高層,在全國各項稅費上的開支最多,承擔90%的稅費。

  “未來全球稅收的總體趨勢是,發達國家要減稅,發展中國家增稅。”穆斯勒爾認為,現在發達國家的各種稅收加社會保險已在50%左右,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比例仍在30%左右。發達國家正在進行福利改革,減輕民眾負擔,但福利也減少了。而發展中國家要增加福利,民眾的稅收和社會保險會相應增加。

  印度:個稅繳納只與約1%的人有關

  每年四五月,《環球時報》記者租住的新德里某小區門廊內都會被貼上“徵繳個人所得稅”的宣傳單,這類告示大多只會存在三五天,而且基本上淹沒在其他租房、瑜伽班或是物業提醒等廣告資訊裏。

  不過,印度在個稅繳納宣傳上的不講究,並不完全等同於在落實上的不靠譜,至少很多印度人都曾質疑記者:“你竟然沒有稅卡?”

  每個在城裏有正經工作的印度人都應該有張叫“個人永久賬戶號”的稅卡。這張卡類似居民身份證,跟隨納稅人一生,上面記載了每一項收支情況,包括飯店消費、醫療記錄以及信用狀況等。

  從另一層面來説,擁有稅卡也是種身份的象徵——它表明你已經進入印度2%的相對有錢人階層。根據印度2016年的稅制,個稅起徵點是年收入25萬盧比(10盧比約合1元人民幣)。25萬盧比至50萬盧比部分的個稅稅率為10%,50萬盧比至100萬盧比部分為20%,大於100萬盧比的按30%徵收個稅。

  值得一提的是,印度個稅起徵點和稅率浮動範圍會根據年度政府預算略有變化。另外,老人、婦女及特別偏遠及艱苦地區人士的個稅起徵點有不同程度上浮,目的是保護弱勢群體。與之相對應的是,年收入大於100萬盧比的納稅人需另外繳納個稅額10%的附加稅。

  此外,印度的個稅繳納與存款掛鉤。如果納稅人將收入的一部分定期存入指定銀行,每年有最多10萬盧比可不被納入繳稅範圍。

  綜合上述因素,印度普通納稅人的個稅起徵點相當於兩三千元人民幣/月的薪資,這對於世界銀行2014年公佈的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的印度民眾來説,已是相當高的起徵水準。印度普通大學畢業生目前的薪資水準在每月2000元人民幣左右,一般政府公務人員的月工資不超過3000元人民幣。

  總體而言,個稅繳納在印度屬於少數人的事。全印目前有約2/3的人口生活在農村,他們無需繳納個稅。而城市中有超過90%的就業崗位並非隸屬於有組織的部門,也就是説這些僱員大多工資低且以現金形式收到薪水。按照印度2013財年的數據,印度只有1250萬人繳納了個稅,另有約同樣數量的人申報了稅單,但並沒有被列入納稅範圍。也就是説,該年度涉及個稅繳納問題的人只有全印度人口的1%。

  小企業家是印度城市居民中的主力人群之一,他們是印度中産階級的典型代表,也是印度國民經濟中最活躍的部分。這些所謂的個體戶,小到只有間門面房賣些煙酒糖茶,大到跨國間貨櫃貿易,收入差距不小。但總體上都屬於個稅徵繳範圍內,怎樣讓他們依法繳稅成為印度稅務部門的主要工作。

  記者在印度購物或消費時總能遇到“不開發票少算錢”的情況,這其實是印度商戶逃稅的方式之一。印度稅務部門對此的應對之法是在消費環節查堵,即調查該商戶負責人的支出狀況。如果支出與收入嚴重不符,則會加收懲罰性稅款。印度新聞中不時出現名人或明星偷漏稅被罰的案例,其中不乏稅務人員直接在這些人住所裏發現大量現金及珠寶。

  據2015年統計,個稅繳納額不足印度GDP的2.4%,總稅收目前的GDP佔比只為11%左右,與其他新興經濟體國家差距巨大。印度財長認為合理區間是20%至30%。

  個稅繳納額低從側面解釋了為何印度政府長期以來負債率高,公共支出不足。也有人認為,這説明印度政府長期以來堅持藏富於民、扶植中産的政策。印度輿論界長期爭議的是如何落實對巨富階層嚴格徵稅、對這些人的監管是否到位,涉及的主要是國稅體系的公正性及有效性。

  美國:個稅改革,總統大選前最熱

  美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原則是,“掙錢就須繳稅”。該國個稅制度始於1861年。當時規定,年收入超過800美元的美國人繳納3%的稅費。

  目前,個稅繳納方式主要是4種:夫妻聯合報稅、夫妻分別報稅、以家庭戶主形式報稅和單身個人報稅。

  以單身群體2016年的稅率為例, 9275美元以下部分是10%,9275至37650美元的部分是15%,依次往上推,最高稅率是超過41.5萬的部分,為39.6%。美國官方目前沒有對高收入群體嚴格定義的説法。

  在美國,稅制改革難免成為政治工具。利用增稅或減稅爭取民意,幾乎是美國兩黨政治的常態。比如共和黨2000年執政後,小布希政府先後在2001年和2003年兩次減稅。2012年總統大選臨近之際,當時爭取連任的奧巴馬積極推動薪資稅減稅政策,此舉被認為是有意拉攏美國廣大的工薪階層。

  今年大選也不例外。美國《西雅圖時報》報道稱,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裏提出,將收入500萬美元以上的群體的個稅最高稅率從39.6%提高到43.6%。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提出,將目前的7個稅率減少至3個,稅率分別是12%、25%和33%。據分析,這樣可將中等收入人群的稅後收入提高1.8%。

  總的來看,希拉裏增加富人稅收,這可能會獲得中低收入選民的支援。而特朗普整體降低個人所得稅,能吸引的選民範圍看上去更廣,不過會減少聯邦政府的收入。他們稅收政策裏的爭取選票意味不言而喻。

  【環球時報駐印度、日本、德國、美國特派特約記者 鄒松 蔣豐 青木 孫衛赤】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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