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將放開所有鹽産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不過,如果出現4種違規行為且書面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食鹽定點生産及批發企業將被吊銷相關證書。昨天,作為北京市鹽業主管機構,北京市商務委相關負責人就北京市鹽業體制改革政策進行了解讀並表示,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市場食鹽供應有充分保障,並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和行為監管,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取消食鹽經營區域限制
北京市商務委儲備調控處相關負責人楊世巍表示,根據實施方案,北京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産企業,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鼓勵食鹽生産與批發企業産銷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産領域,與現有定點生産企業進行合作。
取消食鹽經營區域限制。外省區市已取得省級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定點生産企業、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進入北京市開展食鹽經營活動,以及北京市區級食鹽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跨區經營須進行備案。
楊世巍表示,放開區域限制後,截至12月26日,已有79家外地食鹽批發企業向北京市商務委備案。目前,北京市場上有60余種食鹽在售,放開後,將有更多品種出現,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求查看包裝標識進行選擇購買,對一些功能食鹽,比如適用於甲狀腺疾病患者的無碘鹽,建議在醫生指導下購買食用。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