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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刊文:西方評級機構信譽早已受到質疑

2017年05月25日 11:26:1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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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靜:穆迪調降中國評級存在三大誤判

  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24日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從Aa3調降至A1,同時將評級展望從“負面”上調至“穩定”。

  穆迪提出調降評級主要有三個理由,即中國實體經濟債務規模將快速增長、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地方債及企業債將增加政府或有債務。專家認為,穆迪的觀點存在對中國經濟明顯的誤讀和誤判,評級結果存在偏差。

  首先,穆迪在報告中預測,2018年中國政府債務佔國內生産總值(GDP)比重將達40%,2020年達到45%。但事實上,2016年中國政府債務佔GDP比重為36.7%,與上年相比變化不大。今後,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推進,政府舉債受到嚴格控制,政府債務有望保持合理規模,2018至2020年中國政府債務風險指標與2016年相比預計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高級交易員李凡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穆迪下調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只是“一家之言”。今年以來,中國5年期國債信用違約互換(CDS)的基準價格在80個基點左右,而這一指標幾年前曾高達150個基點,這説明國際市場認為中國經濟基本面在改善、信用風險在降低。穆迪公佈下調中國評級的消息後,離岸人民幣微跌,總體來説市場反應平穩。

  其次,穆迪認為,中國相關改革措施難見成效,中國經濟增速將持續放緩。這一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中國經濟面臨的困難,低估了中國政府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適度擴大總需求的能力。

  今年以來,中國經濟仍然延續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一季度GDP增長6.9%,同比加快0.2個百分點,充分顯示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效果正在不斷顯現。隨著改革持續深化,中國經濟有望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

  再次,穆迪在報告中稱,除了政府直接債務,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國有企業等債務水準持續增長會增加政府或有債務。這更是對中國法律和相關法規缺乏必要的了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規定,穆迪的上述觀點不成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財政事務部主任維托爾·加斯帕爾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從國際標準來看,中國政府債務水準仍然比較低。同時,中國政府的資産負債表比大多數新興經濟體都要健康,中國政府持有的金融資産遠超負擔的金融債務,中國擁有充足的“財政火力”來管理債務風險。

  自去年以來,不少西方機構和媒體多次談及中國債務風險。去年3月,穆迪就曾將中國主權信用評級展望從“穩定”下調至“負面”,中國經濟後來的實際表現卻是“穩中有進”。

  穆迪此次在調降中國主權信用評級的同時,上調了中國的評級展望,似乎在顯示其評級的平衡與公允。但業內人士指出,穆迪此舉更多是一個技術層面的變化,在對未來前景持同樣預期的情況下,調低當前評級,展望就會上調。

  有分析人士認為,長期以來,西方評級機構對信用諮詢市場具有重大影響,但其評級方法存在缺陷,信譽早已受到質疑。

  首先,西方評級機構過分看重制度因素,定性分析比重較大,主觀性較強,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存在一定的歧視性。國家資訊中心經濟預測部副研究員程偉力表示,2007年,新興市場國家獲得的評級通常比負債水準近似的發達國家低8到12個等級。隨著新興市場的蓬勃發展,這一差距有所改善,但截至2015年也僅僅縮小了兩個等級。

  在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2016年股東大會上,“股神”巴菲特被問及為何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沒有得到3A最高信用評級時説:“這種信用評級根本是錯誤的機制,而且是阻礙不前的機制。”

  其次,評級機構過度依賴歷史數據,評級行為高度順週期,難以做出前瞻性的預警。例如,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穆迪評級沒能起到預警作用,仍一直將希臘的A1評級保持到2009年年底。要知道,A1評級是穆迪評級體系中的第五高評級,這説明穆迪評級存在滯後性,缺乏前瞻性。

  當然,儘管西方評級機構對中國的信用評級存在偏差,我們不妨本著“兼聽則明”的精神,將這些機構的觀點視為對防範風險的提醒,把風險管控進一步做牢做實。

  近年來,中國政府通過一系列措施管控債務風險,包括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全面構建債務監管體制、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等。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專家加斯帕爾所説:“中國政府已充分認識到債務風險問題,並已採取相應措施。”

  (作者為新華社記者)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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