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6]17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根據2016年7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部門職責分工,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工作、積極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工作的重要意義
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開始在基礎設施領域引入PPP模式,經過30多年發展,為持續提高我國基礎設施水準發揮了積極作用。經濟新常態下,繼續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有關工作,有利於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穩增長、補短板、擴就業、惠民生;有利於打破基礎設施領域準入限制,鼓勵引導民間投資,提高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激發經濟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有利於創新投融資機制,推動各類資本相互融合、優勢互補,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於理順政府與市場關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等,切實做好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PPP推進工作,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確保政令統一、政策協同、組織高效、精準發力,共同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項目儲備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項目合理佈局、政府投資有效配置等原則,切實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項目的總體規劃、綜合平衡和儲備管理等工作,充分掌握了解各行業PPP項目總體情況。要在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及重大建設項目庫基礎上,建立基礎設施PPP項目庫,切實做好項目儲備、動態管理、實施監測等各項工作。
三、推行項目聯審
積極推行多評合一、統一評審的工作模式,提高審核效率。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PPP項目聯審機制,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從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合規性、規劃銜接性、PPP模式適用性、財務可負擔性以及價格和收費的合理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綜合評估。
四、做好項目決策
加強項目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規履行投資管理程式。對擬採用PPP模式的項目,要將項目是否適用PPP模式的論證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充分考慮項目的戰略價值、經濟價值、商務模式、可融資性以及管理能力,科學分析項目採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斷優化工程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技術方案及工程投資等。
五、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
積極探索優化基礎設施項目的多種付費模式,採取資本金注入、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及政府投資股權少分紅、不分紅等多種方式支援項目實施,提高社會資本投資回報,增強項目吸引力。鼓勵加大項目前期資本金投入,減輕項目運營期間政府支出壓力。鼓勵社會資本創新商業模式及體制機制,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項目成本。
推進基礎設施領域的價格改革,合理確定價格收費標準,依法適當延長特許經營年限,提供廣告、土地等資源配置,充分挖掘項目運營商業價值,建立使用者付費和可行性缺口補貼類項目的合理投資回報機制,既要使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也要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負擔過重。
六、規範項目實施
對確定採用PPP模式的項目,要按照《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多種方式,公平擇優選擇具有相應管理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的社會資本作為合作夥伴。依法簽訂規範的項目合同,明確服務標準、價格管理、回報方式、風險分擔、履約監督、資訊披露等內容,細化完善合同文本,確保合同內容全面、規範、有效。項目實施期間社會投資人出現重大違約,或發生重大不可抗力等事項,需要政府提前回購的,要合理劃分各方責任,妥善做好項目移交。項目結束後,適時對項目效率、效果、影響和可持續性等進行後評價,科學評價項目績效,不斷完善PPP模式制度體系。
七、構建多元化退出機制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期滿後,按照合同約定的移交形式、移交內容和移交標準,及時組織開展項目驗收、資産交割等工作。推動PPP項目與資本市場深化發展相結合,依託各類産權、股權交易市場,通過股權轉讓、資産證券化等方式,豐富PPP項目投資退出渠道。提高PPP項目收費權等未來收益變現能力,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範化、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增強PPP項目的流動性,提升項目價值,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
八、積極發揮金融機構作用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與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對接,完善保險資金等參與PPP項目的投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權、股權、資産支援計劃等多種方式,支援基礎設施PPP項目建設。發揮各類金融機構專業優勢,鼓勵金融機構向政府提供規劃諮詢、融資顧問、財務顧問等服務,提前介入並幫助各地做好PPP項目策劃、融資方案設計、融資風險控制、社會資本引薦等工作,切實提高PPP項目融資效率。
九、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和外商投資
樹立平等合作觀念,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項目,給予各類投資主體公平參與機會,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參與PPP項目。招標選擇社會資本方時,要合理設定投標資格和評標標準,消除隱性壁壘,確保一視同仁、公平競爭。探索在PPP項目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組建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外商資本共同參與的項目公司,發揮各自優勢,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引導民間資本、外商資本參與PPP基金等,拓寬民間資本、外商資本參與PPP項目渠道。鼓勵不同類型的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通過組建聯合體等方式共同參與PPP項目。
十、優化信用環境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投融資領域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強化並提升政府和投資者的契約意識和誠信意識,規範履約行為,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約束機制,促使相關主體切實強化責任,履行法定義務。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提高政府履約能力,優化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的信用環境。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等工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實。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對各類社會資本一視同仁。加強PPP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提高各方對PPP的認知程度,培育積極的合作理念,建立規範的合作機制,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本的合力,保障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順利推進。對其他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附件: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推廣PPP模式重點項目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8月10日
抄送: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海洋局、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
附件
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推廣PPP模式重點項目
一、能源領域
電力及新能源類:供電/城市配電網建設改造、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資産界面清晰的輸電項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分佈式能源發電項目、微電網建設改造、智慧電網項目、儲能項目、光伏扶貧項目、水電站項目、熱電聯産、電能替代項目等。
石油和天然氣類:油氣管網主幹/支線、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氣儲備設施等項目。
煤炭類:煤層氣輸氣管網、壓縮/液化站、儲氣庫、瓦斯發電等項目。
二、交通運輸領域
鐵路運輸類:列入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批准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的各類鐵路項目。重點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以及支線鐵路,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鐵路客貨運輸服務業務和鐵路“走出去”項目。
道路運輸類:公路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項目。城市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交通項目。
水上運輸類:港口碼頭、航道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等項目。
航空運輸類:民用運輸機場、通用機場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綜合類:綜合運輸樞紐、物流園區、運輸站場等建設、運營和管理項目,交通運輸物流公共資訊平臺等項目。
三、水利領域
引調水工程、水生態治理工程、供水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區工程、農業節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項目。
四、環境保護領域
水污染治理項目、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固體廢物治理項目、危險廢物治理項目、放射性廢物治理項目、土壤污染治理項目。
湖泊、森林、海洋等生態建設、修復及保護項目。
五、農業領域
高標準農田、種子工程、易地扶貧搬遷、規模化大型沼氣等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現代漁港、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範園區、國家級農産品(12.430, 0.00, 0.00%)批發市場等項目。旅遊農業、休閒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
六、林業領域
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岩溶地區石漠化治理工程、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國家儲備林、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林木種質資源保護、森林公園等項目。
七、重大市政工程領域
採取特許經營方式建設的城市供水、供熱、供氣、污水垃圾處理、地下綜合管廊、園區基礎設施、道路橋梁以及公共停車場等項目。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