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昨兩天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朱某林等18人涉嫌偽造貨幣罪一案,昨天下午審理完畢。該案因涉嫌偽造貨幣數額逾2億,曾被媒體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廣東偵破的最大假幣案。
現場繳獲逾2億面值假鈔
朱某林是第一被告人,廣東省陸豐市甲子鎮人。據起訴書指控,2015年7月,朱某林與被告人李某波在陸豐市甲子鎮商定共同出資印製假人民幣以牟取暴利,並開始陸續物色同夥及籌集資金。隨後被告人周某兵及林某欽(另案處理)先後出資入夥。其中林某欽負責出資及聯繫膠版,李某波負責出資和聯繫場地,朱某林負責出資、聯繫印刷師傅、購買印刷設備及原料,周某兵負責找印刷場地。
2015年8月初,周某兵等商定由被告人謝某權將惠州市小金口四角樓工業區水尾村內的鑫怡五金塑膠製品廠二樓廠房出租給被告人作為印製假幣的窩點。並商定各股東大部分資金交由朱某林購買印製假幣所需的機器設備、紙張油墨及耗材等。
2015年9月4日起,被告人鄧某平、劉某華等六人到小金窩點,開始裝配、調試設備,分工負責完成印製假幣的曬版、校版、調色、上紙、切紙等各個流程的具體工作。同時安排被告人謝某權負責所有人的食宿、生活用品及指使唐某明(另案處理)從深圳將印製假幣所需的“四開紙”及部分油墨運回小金窩點併為他們送餐。
2015年9月14日被告人李某波、朱某林、鄧某平在惠來縣找到“吳佛來”(另案處理),挑選了8張印製假幣膠版返回小金窩點開始印刷假幣。
破案後,公安機關在小金窩點現場繳獲逾2億面值的第五套百元券假人民幣半成品及印刷假幣使用的工具、油墨、紙張等一批。經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分行鑒定,上述繳獲的為假第五套2005版100元券人民幣,屬機制假幣。檢察院指控上述九人犯偽造貨幣罪。
10被告涉嫌偽造貨幣罪
另據起訴書指控,2015年8月起,被告人蔡某炯、朱某林(上述9被告人中的第一被告)、吳某勻等三人在陸豐市甲子鎮商定共同出資,在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惠環何屋村一鐵皮房進行印製假人民幣。陸續物色七名被告人共同參與印製假人民幣,並對安排印刷工人飲食起居、尋找偽造貨幣的場所、購買機器設備、紙張、油墨、銷售及印製窩點日常管理工作等進行了詳細分工。
9月初,被告人等購買了七噸用於印製假人民幣的紙張並存放在仲愷窩點,將印刷設備、油墨等原料也運送到仲愷窩點,並安排專人負責組裝印刷設備。後又將存放在仲愷窩點內的紙張及油墨等原料運送到仲愷高新區瀝林鎮一無門牌民房記憶體放。
警方破案後,在仲愷窩點繳獲印刷機器兩台,在仲愷高新區瀝林鎮一無門牌民房內查獲印有銀色金屬線的紙張352箱及油墨一批。檢察院認為應當以偽造貨幣罪追究十名被告人刑事責任,十被告人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是犯罪預備。
該案共審理兩天,昨天下午結束庭審,法院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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