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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網際網路彩票 誰在打“博彩”擦邊球?

2016年08月08日 10:43:26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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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元參與,搶購挺火爆

  網站將商品價格平分成若干等份,一元一份,消費者購買一份或多份後,等待“幸運號碼”揭曉

  “剛剛又投了10塊錢,我感覺這次肯定能中獎。”北京市房山區的小吳時不時打開網易“一元奪寶”APP,查看自己有沒有中獎,或者看一下新上架商品和其他人的“曬單分享”。小吳説,他最近迷上“一元奪寶”,購買了很多期商品,小到一袋零食,大到一部汽車,平臺上大多數商品只要1塊錢就能參與。

  我們在網上搜索“一元購”,出現了諸多名為“一元奪寶”“1元雲購”“一元搶寶”的網站,各個平臺的操作方式大致相同:用戶註冊登錄後,在首頁就能看到手機數位、家用電器、食品飲料等電商平臺常見的商品,有的平臺甚至還推出了黃金、汽車和房子。用戶可以在網站上選擇自己想要購買的商品,商品會實時顯示“已參與”“總需人次”“剩餘人次”等資訊,選定要購買的份數或人次後,就可以付款、獲得號碼,然後等待“幸運號碼”的揭曉。操作流程簡單,加上手機客戶端和網上快捷支付的操作很方便,整個過程不超過1分鐘。

  從多家網站公佈的資訊來看,一些熱門商品參與度很高,比如一部蘋果6S手機,5分鐘就能完成從商品上架到揭曉獲獎用戶的全過程。

  小吳説,雖然是一元購物,但如果想增大某件商品的中獎幾率,或是購買多種商品,累計下來的花費還是不少的。他已經花了300多元,但還什麼都沒中過。

  在山東青島讀大學的肖靜池説,前段時間,他下載一家網路公司的手機客戶端後得到10元紅包,就參與“一元奪寶”試試運氣,不料真中了一部蘋果iWatch手錶。“但後來又花了四五十塊,都沒中,就不再買了。”

  一元購平臺的出現還催生了一系列“衍生産業”:一些消費者抱怨很難抽到獎,就有“高手”分享奪寶技巧,還有人推出了“雲購輔助”“代抽”服務。一位“雲購輔助”工作人員説:“每月350元購買輔助軟體的使用權,中獎幾率能十拿九穩。”

  隨著一元購越來越火爆,參與人數增長很快,但也有很多網民因此損失不少。據報道,有位小企業主一年多在“一元奪寶”虧掉了300多萬元,導致企業倒閉、信用卡嚴重透支;一位來自湖南偏遠農村的網友4天輸光16萬元……在“曬單分享”區,我們看到很多網友留言,有的抱怨投入太多、收穫不值,有的質疑確定中獎用戶方式不公平、參與多次都沒成功。

  不算彩票,也不是眾籌

  商家規避法律規定的做法有不少風險隱患,缺乏正規電商的規範管理,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投入幾塊錢,有時能中獎,有時分文不得,就當作是買彩票,期待撞大運吧。”一位曾經參與一元購的網友説。

  一元購與買彩票一樣嗎?根據相關規定,我國的彩票由財政部主管,由國務院批准的彩票發行機構發行,凡未經批准擅自印刷、發行彩票和發行變相彩票,要負相應的經濟和刑事責任。國家發行彩票的目的是籌集社會公眾資金,資助福利、體育等社會公眾事業發展。即使是網際網路彩票,也已經停售一年多,因此一元購不能真正算是在網上買彩票的衍生形式。

  一元購是眾籌嗎?一人一塊錢,大夥湊錢買一件商品,對此,有網友認為,一元購就是現在流行的眾籌。網易“一元奪寶眾籌平臺”也在網站上自稱是以“眾籌”模式為各類商品的銷售提供網路空間,由系統根據平臺規則計算出最終獲得商品的支援者,其他支援者可獲得相應的“寶石”。

  “不能將一元購定義為眾籌。”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一元購消費者花錢買商品的結果很不確定,有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報,而眾籌常有資金或實物回報,並且一元購也沒有股權眾籌或債權眾籌的特徵。“即使把一元購歸為捐贈式眾籌,消費者的錢可能贈予某人買汽車,但受贈人又是不確定的,因此將其與眾籌畫等號也不準確。”

  從法律的角度看,一元購的行銷模式同樣經不起推敲。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而一元購網站上的很多商品價格都要超過5000元。

  對此,“1元雲購”的客服人員回復稱,公司了解該法律規定,為了讓商品上架,網站標注了“長時間的商品使用權”,比如商品獲得者擁有一部手機的10年免費使用權,沒等使用權到期,若商品接近報廢,網站不會再回收,既便於商品銷售,也不會影響獲得者的使用權。

  劉俊海認為,這種標注使用權的做法實際是商家規避法律的手段,存在不少風險隱患,一旦出了問題,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一元購平臺多數在打政策擦邊球,缺少正規電商平臺的規範管理,比如大量用戶反映,中了商品不發貨、品質問題沒保障、退換貨十分困難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常常投訴無門。”劉俊海説。

  缺少監控,操作不透明

  行銷模式存在暗箱操作可能,專家呼籲監管部門介入調查,消費者也應提高警惕,謹防網路詐騙

  除了針對行銷模式的分歧,一元購平臺自身的規則和一些設置問題也飽受質疑。

  比如,以怎樣的方式確定中獎用戶?“1元雲購”的做法是取該商品最後購買時間前倒數100條購買時間記錄,然後將這些時間記錄按時、分、秒、毫秒依次排列成一組數值,最後將這100組數值之和除以商品總需參與人次後取余數,余數加上10000001即為“幸運雲購碼”。“一元奪寶”的方法類似,還會在計算過程中將中國福利彩票“老時時彩”的揭曉結果加入其中,發揮第三方隨機數據的作用。

  中國社科院評價中心主任荊林波認為,無論採取何種方式確定獲獎用戶,一元購模式的資訊都是不對稱的,確定獲獎者的過程完全由網站控制。如果存在暗箱操作,由於沒有實時的第三方監控,過程不透明,真正中獎的可能是普通用戶,也可能是公司內部人員。

  又如,售賣商品的價格怎樣決定?據“1元雲購”客服稱,網站根據商品市場價與公司運營成本決定商品的價格,與市場價相比有高有低。但據了解,參與“一元奪寶”的商品定價較市場價高約5%甚至超過10%,在同類網站中,商品溢價現象也很常見。

  “一元購平臺巧妙設置商品定價,利用消費者之間的博弈,‘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網站獲得了比普通銷售更高的收益,打破了消費者和企業之間的公平交易。”劉俊海建議,財政、工商等相關部門應抓緊調查,研究一元購這類行銷模式。一元購平臺只通過公開數據來證明自己的公正是不夠的,獨立的第三方監管非常有必要,比如引入公證處的公證程式。

  劉俊海認為,在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當下,面臨企業盈利模式、商業模式不斷變化的挑戰,合理的創新值得肯定,但應更加注重誠信、規範和公平,不能讓不法分子鑽法律的空子,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也要樹立正確的理財觀,投入和産出是基本對等的,在出現新的行銷模式時,要多了解其相關資訊,謹防網路詐騙行為。”荊林波認為,消費者需克服急功近利、“天上掉餡餅”的心態,理性對待一元購之類的誘惑,確保自身權益和個人財産安全不受侵害。

  ■延伸閱讀

  “一元購”陷阱怎麼防

  日前, 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簡稱“媒購委”)發佈行業通報稱,近來,媒購委不斷接到投訴,反映近期網路上很多購物平臺以電子商務創新的名義,開設所謂“一元奪寶”或“一元雲購”等打著網路購物幌子開展變相賭博的行為以及其商品售後維權難等問題。

  經媒購委調查,現階段確實有很多網路平臺利用網路銷售的運營方式,誘導消費者付款一元、十元、百元博取超過其付款額千倍、萬倍的商品,付款後獲得相應編碼,鼓勵加倍付款博取更高的中獎概率,並通過發佈“獲中商品”的編碼,告知哪個消費者獲得了該商品。其線上商品種類繁多,主要集中在汽車、黃金、電子産品等高價值商品方面。

  經媒購委調查,這些一元購平臺看似銷售的是實物商品,而實際是將商品(獎品)單價提高,並拆分成若干份銷售,抽取其中一份中獎,其本質並非銷售實物,而是銷售中獎機會和中獎概率,其形式與彩票如出一轍。就此問題,媒購委諮詢相關部門後了解到,在我國,合法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兩種,其他任何部門、機構和個每人平均不得擅自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另經媒購委調查核實,這些一元購運營方的工商註冊經營範圍均沒有博彩或彩票業務。

  對此,媒購委法律顧問團就一元購平臺存在的相關問題提醒消費者:

  一、通過眾籌或集資方式來開展博彩類商品銷售的遊戲行為需要得到前置審批,消費者要特別注意平臺行為是否得到相關部門審批。同時,任何博彩類行為均是國家嚴控的特許行業,顯然此類平臺並沒有獲得相關批准。

  二、我國法律規定,凡以抽籤、搖號等帶有偶然性的方法決定購買者是否中獎的,均屬於抽獎行為,這些平臺通過中獎銷售方式進行誘導,而且其商品標價普遍比正常市場價格高出20%牟取暴利,已違反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並構成價格欺詐,干擾市場秩序。

  三、依據國家稅法,任何人通過博彩類行為獲得高價值獎品要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一元購等平臺上很多商品價值遠遠超越個稅起徵點,而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沒有跡象表明這類平臺履行了代繳代扣稅款義務,可能涉嫌構成逃稅。

  四、在此類平臺的運營過程中獲得獎品或中注的過程及方式不對外公開,沒有第三方公證,不僅抽獎方式無法確定,無人監管,可變因素極大,涉嫌嚴重的商業欺詐甚至詐騙罪,而且商品品質問題也沒有辦法保障,造成消費者退換貨難。

  (本報記者 吳秋余整理)

  

[責任編輯: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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