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分享平臺企業與發達國家保持同一梯度,但一些法規和政策落後於實踐——
分享經濟是一種暫時讓渡商品或服務使用權以共用,同時保留所有權的新經濟模式。分享經濟通過資訊通信技術推動社會資源更好地使用而非擁有,提高經濟社會運作效率,並創造大量就業,推動綠色消費
分享經濟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是拉動經濟增長的新路子,有利於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讓每個人都有發揮自己潛能的機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2016年,更是首次將分享經濟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推動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加快成長,以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分享經濟發展,打造動力強勁的新引擎。當前,通過國際比較分析來看,我國分享平臺企業與發達國家保持在同一梯度,用戶規模和創新速度保持在領先地位,但現行一些法規和政策落後於實踐,需要改進。
一、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
(一)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應是分享經濟發展的驅動力
分享經濟是為解決社會經濟發展痛點孕育而生。當前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與社會資源約束之間的矛盾突出,社會資源的擁有與消費之間存在不公。一方面造成了大量社會資源的閒置浪費,另一方面社會有效需求無法滿足。分享經濟通過資訊通信技術推動社會資源更好地使用而非擁有,提高經濟社會運作效率,並創造大量就業,推動綠色消費。據《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6》數據,2015年中國分享經濟市場規模約為1.96萬億元,預計未來10年將保持40%左右的高速增長;參與分享經濟服務提供者約有5000萬人,約佔勞動人口總數的5.5%。同時,分享經濟還能實現協同消費,給老百姓帶來實惠,實現政府、企業、個人、環境、資源等多方共贏。
(二)信用與安全是分享經濟發展的生命線
分享經濟是一種暫時讓渡商品或服務使用權以共用,同時保留所有權的新經濟模式。在網約出行平臺上,車主通過保留車輛所有權而暫時讓渡使用權為乘客提供出行服務;在個人房屋出租平臺上,房主保留房屋所有權而暫時出讓使用權為社會提供居住服務。由於商品和服務所有權和使用權暫時分離,就需要有高度的信用和安全保障,保證乘客安全出行和房屋合理使用。在分享經濟時代,生産者和消費者的界限變得模糊,一些商品和服務不是針對某一具體消費者,而是面向社會大眾分享。供給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具有不確定性、高頻性和短暫性,這就更加需要信用安全保障。平臺企業要做好註冊用戶的安全和信用盡職審查,建立可追溯的科學的信用安全審查體系,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處置和應對機制。同時,政府有責任和義務使企業共用數據,幫助企業高效完成用戶的信用安全審查。
(三)提高政策的靈活性是分享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
當前分享經濟快速發展的領域主要集中在住、行和知識技能等領域,提倡不受時間限制、不受地域限制,隨時隨地分享。人們可將自有資源和時間去分享,靈活性是分享經濟發展的靈魂。以美國拼車服務企業來福車公司為例,該公司調查了5700個乘客和2600個司機,結果顯示86%的司機是兼職司機。現有社會保障政策、稅收和勞動法主要是基於全職雇傭基礎上建立的,缺乏靈活性,不適應分享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
(四)共用共治是分享經濟監管的重要原則
分享經濟借助網際網路平臺,把各類過剩消費資源資訊整合在一起,通過倡導人人分享,實現消費成本降低,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創造新的生産紅利和消費紅利。《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6》顯示,我國參與分享經濟的人口規模已超過5億。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參與分享經濟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35%以上。參與分享經濟的廣泛性要求參與者共同討論促進分享經濟創新發展和保證安全的政策。
二、當前發達國家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主要做法
(一)從國家層面制定分享經濟發展戰略
目前,發達國家紛紛提出分享經濟發展戰略。韓國首爾市2012年提出建設分享城市計劃,目前在公共設施共用、城市公共空間共用、分享經濟平臺建設、共用企業資金援助等多方面取得了引人矚目的進展。英國2014年從國家層面提出要打造“分享經濟全球中心”,進行了頂層設計,出臺了所有政策,包括推行“分享城市”試點,修改房屋租賃方面的法律條例,資訊共用、簡化稅制、建立數據收集和統計制度,開放政府身份核實系統和犯罪記錄系統,建設中央和地方政府辦公空間分享平臺等。2015年澳大利亞將汽車使用共用列入“雪梨2030”年規劃。2015年,美國全國城市聯盟(NLC)對30個美國大型城市發展分享經濟進行調查,有一半城市已經開始著手制定相應的政策和管制計劃。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正擬制定一個新的框架體系和監管方法來應對持續、快速創新的分享經濟。近日,歐盟也出臺了“分享經濟指南”,意在破除分享經濟面臨的法律政策壁壘。
(二)及時調整相關法律法規適應分享經濟發展
及時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是當前全球分享經濟發展亟需解決的共性問題。發達國家已開始行動,英國率先修改了稅收政策,規定租金每年不超過4250英鎊,就可以對分享出租的房間給予免稅待遇。澳大利亞政府明確了分享經濟勞動原則,規定各級政府都必須遵循該原則進行監管和扶持。美國舊金山市于2015年修改出臺了相關法案,認可居民租房活動的合法性,業主或承租人有權在每個自然年度內將住房出租不超過90天;房主與房客合住的情況下,則可以全年出租房屋;所有網上出租的房主必須到相關部門登記,並且要收繳稅金和購買責任保險。
(三)政策制定者與企業、消費者緊密合作制定監管政策
美國來福車公司通過與政府密切合作,已在30多個州改變了現行交通法規,承認來福車公司在交通領域的合法運作。美國空中民宿公司通過與行業協會、法律工作者、房屋供給者和消費者一起參與政府決策,推動了個人房屋短租的合規性。
三、促進我國分享經濟加快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儘快制定分享經濟發展戰略
分享經濟有利於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效率的提高。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分享經濟發展戰略,包括發展目標、重點任務、試點工程、保障措施等,並將其作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抓手,作為解決困難群體再就業和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防範大規模失業的穩定器,使其成為搶佔國際競爭制高點的重要方向。
(二)數據共用與嚴厲打擊資訊洩露並舉
要推進相關部門數據資訊的公開共用,著力發展第三方信用服務市場,培育信用認證市場。同時,要制定嚴格的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嚴厲打擊洩露個人資訊行為。通過政府開放公共數據、培育信用服務企業和市場,制定嚴格的個人資訊保護條例等措施,保障平臺企業做好信用安全審查。
(三)探索建立分享經濟監管政策大眾參與制定模式
在制定分享經濟監管政策時,行業主管部門應充分與平臺企業、參與者(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行業協會、專家等各方溝通,聽取多方意見。新事物誕生時,不能上來就管死了,要先“看一看”。行業主管部門應從促進行業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動改革創新角度,允許開展分享經濟試點,重點探索“負面清單”和底線思維監管模式,建立分享經濟發展預警機制。
(四)修改相關法規政策以提高靈活性
要鼓勵企業採取多種形式用工,規範臨時工、鐘點工、兼職、勞務派遣等多種形式的法律關係,並減少企業制度性用工成本,包括社會保障費用、用工和解雇成本等。要針對平臺型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勞動關係、工作時間、崗位及收入不固定等特點,制定相應個人申報登記辦法、個人繳費辦法和資格審核辦法。要構建符合“平臺+個人”的新型勞動關係,調整分享經濟模式下的財稅政策,要求參與分享經濟的個人和法人依法納稅。要加強商品和服務提供者的資質審查,涉及分享經濟的民法、商法、合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規要適時修改。
(五)創新分享經濟統計體系和工作機制
要將分享經濟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科學評估分享經濟對經濟增長、資源節約、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稅收等貢獻,加強與平臺企業對接合作,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資訊技術手段收集數據,完善符合分享經濟發展模式的統計體系,建立分享經濟價值衡量體系。應加強與平臺企業合作,共同搭建數據共用平臺,及時發佈平臺型企業就業吸納、勞動狀況、收入水準、工作時間、勞動糾紛等數據。
(作者:張影強 單位: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
[責任編輯:李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