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公佈《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提出中小學要建立裝備新技術、新産品進入學校的科學實驗和論證機制,經過危害性測試和教學適應性評價的技術與産品方可進入學校。
為保障裝備品質,《意見》提出採購裝備時要將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寫入招標文件和採購合同,確保裝備産品品質和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充分發揮專業檢測機構作用,對進入校園的産品進行品質抽查。在使用中,要求建立裝備品質內部通報制度,並及時向生産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情況;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定期開展風險排查,確保安全使用。
此前多地爆發的毒跑道事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相關標準。因此,《意見》特別強調要健全裝備標準,充分發揮全國教育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委會等相關專業機構的作用,加快標準制定步伐,形成規範完整的國家裝備標準體系,並鼓勵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健全本地裝備標準體系。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