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經從工商總局官網獲悉,日前工商總局發佈了《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查處網路傳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內容強調,今年,工商總局將打擊網路傳銷納入 “2016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各地打擊網路傳銷工作成效將在2016年打擊傳銷綜治考評中有所體現。
《通知》顯示,近年來,網路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特別是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網路購物、跨境電商等網路概念和行銷方式的發展,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網路傳銷案件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員多、波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等特點,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目前,打擊傳銷工作已作為一項獨立測評內容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對查處網路傳銷工作的高度重視。
《通知》還顯示,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群眾舉報、公開網路資訊瀏覽發掘、相關部門線索移交等途徑,從中發現和確定涉嫌從事傳銷違法活動的網站、網頁,綜合運用網路調查、實地核實、可疑資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強線上與遠端電子數據證據採集、固定和分析工作,獲取涉及的單位、人員、銀行賬戶、活動範圍、活動地點、伺服器和網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區活動情況等資訊,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重點打擊對象。
此外,對於涉及多個地域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不易確定的網路傳銷案件,《通知》表明,由最先立案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或者主要違法行為發生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發生爭議的,按照有利於案件打擊處置、保證案件公正處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共同上一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指定有關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重大、疑難網路傳銷案件,由工商總局指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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