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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房東降價售房,一房産仲介用電話恐嚇鋼珠射窗戶被判一年

2017年05月17日 16:03:56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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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讓房東降價賣房?一名房産仲介選擇了恐嚇。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法院獲悉,上海一家房産仲介公司員工張某,在介紹房屋出售時,因交易不成懷恨在心,對房東進行威脅、電話恐嚇,並用鋼珠射壞兩家房東的窗戶。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據浦東法院介紹,張某出生於1989年,中專文化,湖北來滬人員,繫上海一家房産仲介公司的員工。2016年11月,房東忻先生欲將位於浦東新區德平路處的房屋出售給他人,並將出售資訊挂在張某所在的房産仲介。

  不久,忻先生的房屋有人看上,張某接到了這筆交易業務。為了促成這筆買賣,張某介紹、溝通、看房等,忙上忙下。然而,最終經雙方多次洽談,因忻先生不肯讓價,交易失敗。

  張某因此懷恨在心,並遷怒于房東忻先生不肯降價。為威脅忻先生降價售房,他多次電話恐嚇,還于2016年11月10日淩晨3時許,偷偷來到忻先生家附近,用彈弓射鋼珠,打壞忻先生家中窗玻璃3塊。

  在另一起仲介交易中,張某又因交易不成而懷恨在心,威脅、恐嚇要求房東殷先生降價售房,並於2016年11月18日至26日,先後五次於淩晨至殷先生家附近,用彈弓射鋼珠打壞殷先生家中窗玻璃3塊。

  2016年11月26日,張某在作案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了作案工具彈弓1把及鋼珠22顆。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多次以任意毀損他人財物等方式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影響他人的安全和生活,情節惡劣,其行為依法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罪名成立。鋻於被告人張某到案後坦白罪行,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此,浦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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