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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東憲兵隊、偽滿中央銀行檔案中 反映日軍強徵“慰安婦”制度檔案

2015年08月13日 14:47:00 來源:央視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為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原件。

  圖為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原件。

  核心提示:這部分檔案共25件,包括2個電話記錄、2份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21件各地憲兵隊上報的《通信檢閱月報》和《軍人犯罪調查表》。檔案記載了南京、下關、句容、鎮江、金壇、常州、丹陽、蕪湖、寧國9個市縣日軍兵員數及“慰安婦”配置比例,日軍在10日內利用“慰安所”的人數統計等內容,以及日軍強徵、蹂躪、奴役“慰安婦”的惡行。

  央視網(記者陳海寧 報道)關東憲兵隊、偽滿中央銀行檔案中,反映日軍強徵“慰安婦”制度檔案不但發現了“強徵”等新證據,也有日軍用公款“採購慰安婦”情況,是日軍強徵“慰安婦”的確鑿證據,這些有關“慰安婦”的檔案進一步填補了“慰安婦”問題研究的史料空白。

  1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

  此檔案係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十九日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司令大木繁《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匯總了昭和十三年二月一日至十日南京及周邊地區各市縣軍隊“慰安設施”狀況。其中包括南京、下關、句容、鎮江、金壇、常州、丹陽、蕪湖、寧國等各地日軍數量、“慰安婦”人數、“慰安婦”一人所應對的士兵數、“慰安婦”構成、一旬內利用“慰安所”士兵人數等情況。

  檔案記載,日軍為侵略軍隊有比例地配備“慰安婦”,南京當時駐紮日軍2.5萬人,“慰安婦”人數為141人,“慰安婦”一人所對應士兵數為178人。

  2 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

  此檔案係昭和十三年(1938年)二月二十八日日軍華中派遣憲兵隊司令大木繁《關於南京憲兵隊轄區治安恢復狀況的調查報告(通牒)》,報告共分12項內容,其中的第11項以表格的形式匯總了南京憲兵隊轄區各市縣軍隊“慰安設施”狀況,表中的項目與昭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所報表格基本相同。從表中內容可以看到,蕪湖“慰安婦”人數一旬內增加84人;109名“慰安婦”中中國人“慰安婦”有25人、朝鮮人“慰安婦”有36人,佔蕪湖“慰安婦”總數的二分之一還要多。鎮江2月中旬日軍進入“慰安所”人數為8929人,比上旬的5734人增加了3195人。檔案還記載,丹陽二月中旬“慰安婦”一人所應對士兵數為267人,因“慰安婦”人數不夠,要在當地招募“慰安婦”,強徵的手段昭然若揭。

  3 日軍中國駐屯憲兵隊《通信檢閱月報(二月)》

  此檔案係駐開封日軍第八四野戰局渡邊隊戶村英雄昭和十六年(1941年)二月一日寫給東京本所區真砂町三六清如寮吉田保的信件摘抄,記錄了在軍隊管理的“慰安所”、“慰安婦”隨部隊移動的特殊生活狀態。信件被做“削除”處理,即信件中有關“慰安婦”的內容開了天窗。

  4 日軍中國駐屯憲兵隊《通信檢閱月報(二月)》

  這件檔案是駐開封原田部隊見城部隊荻原部隊本部北堀考治昭和十六年(1941年)寫給埼玉縣比企郡宮前村大字初尾小林的信件摘抄,內容反映一個年輕的日本軍人希望保持童貞,在部隊卻自暴自棄,到軍隊戰地“慰安所”找朝鮮“慰安婦”尋歡,最終患上花柳病的畸型生活狀態和心態。信件被做“切除”處理,即將信件中有關“慰安婦”內容摳掉。

  5 《憲兵調查軍人犯罪情況表》

  此檔案係昭和二十年一月形成,記載了東寧二八部隊和城子溝四〇二部隊士兵稻垣秋男,栗林米藏和安信正利翻墻到軍隊“慰安所”尋歡,被通告處理。日軍對士兵利用“慰安所”有嚴格規定,稻垣秋男等人被通報處理,不是因為不許士兵去軍隊“慰安所”尋歡,而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規定的時間。

  6 《現役軍人軍屬(軍隊服務人員)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形成,記載了二月二十五日八面通五四八部隊陸軍上等兵佐藤登米兒,新京八00部隊陸軍一等兵藤井久雄在歸隊途中隨身攜帶秘密資料到軍隊“慰安所”尋歡,被憲兵隊通報處理。

  7 《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的《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中有關“慰安婦”的內容,二月十九日平陽二六0八部隊預備陸軍上士森本直市醉酒後到平陽第二軍“慰安所”,與“慰安婦”爭執並進行毆打。森本直市受到通報處理。

  8 《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形成的《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中有關“慰安婦”的內容,二月二十五日八面通日軍八三九二(新京八00)部隊預備陸軍鈴木清榮公出途中攜帶秘密資料去下城子軍隊 “慰安所”尋歡,被通報處理。

  9 《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記載了二月二十二日大肚川日軍七六三(城子溝四0二)部隊士兵久田俊逸和田代一重利用公出之便,獲取延時外出證到軍隊 “慰安所”尋歡,被通報處理。

  10 《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記載了二月二十七日日軍老黑山七00三(牡丹江一一)部隊預備陸軍中尉宮崎豐酒後在軍隊“慰安所”拔刀對“慰安婦”施以暴行,被通報處理。

  11 《日本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1944年)形成,記載了二月十七日駐免渡河日軍四八一(海拉爾八四0)部隊陸軍士兵鶴岡義德到海拉爾市軍隊“慰安所”尋歡並盜取“慰安婦”手錶一隻,被通報處理。

  12 “慰安婦”採購資金問題電話記錄

  該檔案係偽滿中央銀行資金部外資課關於“慰安婦”採購資金問題電話記錄。作為日軍採購“慰安婦”資金方面的檔案是第一次發現。檔案中明確指明涉及的資金為“採購‘慰安婦’資金”,記載了從1944年11月到1945年3月,4次用於採購“慰安婦”的資金為53.2萬日元。偽滿洲中央銀行是日本操縱下的對偽滿洲國實施侵略和掠奪的手段和工具,從偽滿洲中央銀行轉賬“慰安婦”購買資金,並得到關東軍第四課許可,赤裸裸地表明日軍實施“慰安婦”制度是日本的國家行為。

  13 偽滿中央銀行資金部外資課電話回復記錄

  此檔案係偽滿中央銀行資金部外資課對於鞍山支店來電辦理部隊名義的25.2萬元日元“慰安婦”購入資金一事的回復記錄。外資課認為這筆資金需要先得到經濟部的承諾才能辦理。

  14 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軍人犯罪調查表》

  此檔案係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形成的《軍人犯罪調查表》中關於加卡爾塔造船所日軍僱員的違紀記錄。記錄昭和十八年(1943年)十二月三日加卡爾塔造船所日軍僱員酒後把當地婦女強行帶往當地民宅,被拒絕後拔刀毀墻,被憲兵訓誡並上交檢討書。

  15 日軍爪哇憲兵隊軍事警察關係《軍人軍屬犯罪表(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一月二十五日日本陸軍一等兵衝野孝次在禁止外出的情況下,到軍隊“慰安所”尋歡,耽誤了出船時間。衝野孝次受到搜查並報告給憲兵堅部隊軍法會議長官處理。

  16 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憲兵月報(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第三船舶司軍屬未經允許在軍隊“慰安所”尋歡,被説服教育。

  17 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憲兵月報(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一月十三日日惹鐵道工廠日軍僱員酒後到軍隊“慰安所”毆打“慰安婦”,損壞器物,被通報處理。

  18 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憲兵月報(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一月二十二日南燃爪支廠一名日軍僱員利用公出到軍隊“慰安所”尋歡,被通報處理。

  19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憲兵月報(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一月二十七日駐爪哇二七飛聯的一名日本陸軍士兵酒後到軍隊“慰安所”毆打“慰安婦”施以暴行,被通報處理。

  20 日軍爪哇憲兵隊本部《憲兵月報(一月)》

  此檔案係昭和十九年三月五日形成,記載了一月五日獨步一五七六部隊本部陸軍一等兵補,擅自外出到軍隊 “慰安所”尋歡,被通報並口頭教育處理。

  21關東憲兵隊《郵檢月報》

  此檔案係協和會東安省本部□□應善寫給三江省綏濱街滿洲帝國協和會青年團統監部申玉泰的信件摘抄,信中提及特殊“慰安婦”之多令人憂慮。此內容從信中刪除後,信件照常發送。(注:由於檔案破損等原因,翻譯人員不能清晰明瞭,“□”符號是不能明確的內容)

  22 北安地方檢閱部《郵檢月報》

  該檔案係昭和十六年(1941年)駐黑河日本軍人武田武二郎寫給秋田市大町四村上英子雄的信件摘抄,反映了了黑河陸軍官舍一角開設“慰安所”的情況。檔案記載,軍隊“慰安所”是士兵消遣解悶的地方,20名“慰安婦”全是朝鮮人,受“國家總動員法”約束來到這裡。這封信被扣押。當時朝鮮是日本的殖民地,日軍運用“國家總動員法”強徵朝鮮婦女充當“慰安婦”。檔案中“國家總動員法”幾個字成為日軍強徵“慰安婦”的有力證據。

  23 雞寧臨時憲兵隊《思想對策月報》

  此檔案係雞寧臨時憲兵隊《思想對策月報》有關“慰安婦”的內容,五月二十一日東安省勃利街兩名朝鮮人到軍隊“慰安所”大鬧,不瞞軍隊“慰安所”只招待軍人及軍屬。

  24 雞寧臨時憲兵隊《思想對策月報》

  此檔案係雞寧臨時憲兵隊《思想對策月報》有關“慰安婦”的內容,五月二日在牡丹江省綏陽街軍隊特殊“慰安所”附近電線桿上,張貼用白紙書寫的招募“慰安婦”廣告。

  25 東寧憲兵隊《思想半月報(十月前期)》

  此檔案係昭和十七年(1942年)十月十八日東寧憲兵隊上報給關東憲兵隊司令部的《思想半月報(十月前期)》。在此份報告的第一項內容中記載了十月八日在密山縣興凱軍隊“慰安所”,一日本婦女竊取朝鮮人“慰安婦”手錶,並毆打“慰安婦”致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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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學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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