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熱點聚焦  >   誠信  >   要聞  >   正文

法制網評:重拳整治婚戀網站違規失信刻不容緩

2015年02月11日 10:48:00 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小夥子上相親網站找女友 花了7000多元還沒見上面”、“男子在合肥一相親網站花費三萬仍無女友”……類似新聞近來層出不窮。曾有記者暗訪註冊進入多家徵婚網站,其隨意和寬鬆令人吃驚,在“徵婚”的幌子下面,公開尋找“一夜情”或“小三”的人比比皆是。事實上,近年來大肆興起的相親婚戀網站不僅存在大量違規失信的問題,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借婚戀交友名義實施犯罪、騙取他人錢財的溫床。依法打擊和整治網上相親婚戀網站市場已經刻不容緩。

  要整治相親婚戀網站,首先有必要厘清以下兩個問題:相親婚戀網站有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問題?發生問題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通過主體劃分,相親婚戀網站通常所涉及到的法律關係,一類是合法的網站與其會員之間的糾紛,包括會員提供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相親婚戀網站是否具有審查義務?審查義務是否與其牟利直接掛鉤?一類是非法的網站利用“婚托”提供虛假資訊實施網路詐騙行為。

  毫無疑問,打著“相親交友”名義實施詐騙手段的非法婚戀相親網站,是應當堅決予以取締關停的。根據我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但不容忽視的另一個現狀在於,當前眾多婚戀網站根本無法保證會員資訊的真實性。儘管當前絕大部分相親網站鼓勵通過身份審核成為高級認證會員,但是這種非強制性機制並沒有得到會員的普遍認可,往往只要交費就可“升級”。在絕大多數網站提供的快速註冊功能中,網站方面對資訊真實性的審核也缺乏監督——網站既不具備甄別會員身份資訊真實性的權利,也不對誤信虛假資訊造成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這種狀況極易給詐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機。因此,對相親婚戀網站的審核職責和義務應儘快在法律範圍內予以明確和規範。

  目前針對網路詐騙,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以及我國刑法中的詐騙罪等均可以對其進行規制。而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從民事層面規定了網路運營商的侵權責任、用戶侵害他人隱私權民事責任。我們必須有這樣的認知:即網際網路世界中的任何運作和發展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對網際網路世界清除積弊,不但有助於改善網路生態、凈化社會風氣,也有助於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古人多以此句告誡人們為人做事要堅持不懈。這句話在網際網路“新常態”的管理與治理上一樣適用。2015年新年伊始,國家網信辦已經啟動“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此輪行動也被認為是2015年中國網際網路治理的開篇之舉。2月4日,網信辦正式出臺《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標誌著我國網際網路全面實名制建設的正式開始。毫無疑問,此舉必將成為促進網路經濟發展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網際網路全面實名制建設的開始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場針對婚戀網站嚴重違規失信問題提供了又一有利的政策支援,必將有助於清除當下相親網站中的沉疴積弊。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