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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誠信缺失現象嚴重 法院:建失信“黑名單”

2014年12月24日 16:01:00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勞動糾紛誠信缺失現象嚴重 法院:建失信“黑名單”

  繼海淀法院之後,大興法院昨天發佈了有關勞動糾紛的調研報告,兩家法院的調研結果都顯示:勞動案件誠信缺失現象嚴重,甚至出現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法院建議:應建立勞動失信“黑名單”。

  單位惡意訴訟拖時間

  2013年大興法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571件,2014年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076件,同比增長32.15%。

  “很多勞動者、用人單位是以訴訟為手段,追求不公平的目的。”法官介紹,單位以惡意訴訟為主,勞動者則屢屢出現虛假訴訟。

  “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仲裁委裁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情況下,為了拖延時間,盡可能不履行應盡義務,仲裁之後,繼續提起訴訟。”法官説,在訴訟過程中,有些單位甚至改變註冊名稱、辦公住址,以此導致訴訟主體不適格,以便重新訴訟,進一步拖延時間。

  過去,更多的是單位造假,例如要求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提供虛假考勤表或偽造勞動合同,隨著相關部門打擊力度加大,單位在虛假訴訟方面有所收斂。如今,勞動者造假近期呈現上升趨勢,例如自行編造加班的證據,要求獲取更多賠償;惡意損毀、盜取、騙取勞動合同,然後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把用人單位訴至法院,索要兩倍工資。

  對不誠信打擊力度偏輕

  勞動糾紛缺乏誠信現象之所以愈演愈烈,法官認為,除了訴訟參與人利欲熏心,不惜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的自身原因外,法律處罰力度偏輕、缺乏震懾作用也是主要因素。

  “雖然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大力提倡誠信訴訟,並且對不誠信訴訟行為做出相應規定,加大了對不誠信民事訴訟行為的懲戒力度,如對個人的最大罰款金額增加到10萬元,對單位增加到100萬元,但由於種種原因,在實踐中這些規定往往難以落到實處。”法官認為,這一司法現狀導致不誠信訴訟的違法成本太低,訴訟參與人感受不到法律的威嚴,對司法缺乏基本的敬畏,沒有把不誠信訴訟當成一個不能觸碰的高壓線。

  另外,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對當事人行使訴權的限制較少,起訴條件較低,立案審查寬鬆,訴訟費用極低,也導致一些當事人不認真對待訴訟。

  失信者建議入“黑名單”

  針對勞動糾紛不誠信現象突出的現狀,大興法院已經採取提前告知制度,明確告知訴訟參與人如果實施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不誠信行為,法院將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這一方法減少了一些不誠信訴訟。

  但是法院方面認為,加大懲罰後果還是更為有效的手段,例如建立勞動失信“黑名單”——將不誠信訴訟行為頻發、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入“黑名單”,並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召開新聞發佈會等方式進行曝光,通過社會監督的力量規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行為。該“黑名單”應該與其他社會信用系統(如銀行、工商、稅務、房管等)實現對接,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誠信考察體系,使訴訟參與人的不誠信訴訟行為影響到其貸款、買房、消費等正常經營或日常生活,增加其失信成本,可以更加有效地防止不誠信訴訟行為的發生。 記者 高健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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