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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37名失信人將被納入黑名單

2014年12月17日 16:48:00 來源:中國日報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去年10月1日起,全國法院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高級法院在網路上向社會公佈。昨日,記者從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截至今年3月20日,該院已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報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7起,如被高法審核通過後,會將這些“老賴”錄入“失信者黑名單”全國統一平臺。今後將會對這些“老賴”進行禁止高消費、禁止乘飛機等限制。

  拉薩報送37件失信案被執行人 

  據了解,經過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梳理,該院共有37名“老賴”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目前,該中院已經將這37名“老賴”的資訊報送至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核後,將被正式錄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達瓦次仁説,為加大“老賴”的曝光力度,全市法院利用報紙、電視等媒體對30多家賴債人進行公開曝光,並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黑名單等措施,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同時,根據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獎賞制度,並對舉報被執行人下落的1名人員獎勵500元。

  全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若干規定》的要求,開展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收集、上報工作。截至今年3月20日,已報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共37件。

  “經過對被執行者的摸底調查,如被執行者確實存在一時資金週轉不過來的情況,那麼我們將會對其最多30個工作日的時間,進行解決問題;否則,將會對其固定資産進行評估、拍賣等。但是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將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黑名單’,並提供給拉薩市社會徵信系統。”達瓦次仁説。

  限制“老賴” 高消費 督促履行義務 

  達瓦次仁介紹,對於那些具有支付能力,卻又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陸續與拉薩市公安局、工商局、房管局、國土資源局等多家單位建立協同聯動機制,並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及限制“老賴”高消費等方式,督促其履行義務。

  達瓦次仁説,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者黑名單”網路平臺制度後,錄入失信名單庫的“老賴”資訊將對全社會公開,社會公眾只要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或其他相關資訊,其誠信度將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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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種情形將被納入

  “失信者黑名單”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具有6種以下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將被納入“失信者黑名單”:一、具有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二、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産等方法規避執行的;三、違反財産報告制度的;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六、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才會被錄入“黑名單”。

  如何才能從“失信者黑名單”中除名呢?據介紹,一旦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或者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抑或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將可從“黑名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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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俊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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