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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放寬臺灣居民申請個體戶條件提供更廣闊創業空間

2015年12月17日 08:03: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6日宣佈,自2016年1月1日起,大陸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擴大和放寬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地域範圍及經營條件。此間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一舉措為臺灣居民在大陸創業提供了更為寬廣的空間,也有助於深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

  國臺辦、國家工商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日前印發了《關於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新政策有三大亮點:一是開放領域,從零售業和餐飲業2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24項;二是開放地域,在原有9省市基礎上新增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26個;三是經營條件,取消對從業人員不超過10人和營業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限制。此外,還延續了臺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的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趙旭東表示,新政策對原來有所限制的規定做了相當大程度甚至是徹底的放寬,充分展現了大陸方面與臺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的誠意。例如,臺灣個體工商戶可以從事的領域擴大至24項,這涵蓋了大陸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12項大類,32項中類和100項小類。

  “新政策的出發點就是要為臺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來大陸創業提供更多機會,併為兩岸擴大深化互利雙贏的經濟合作提供新助力。”趙旭東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隨著大陸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兩岸經濟等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擴大和深化,廣大臺灣同胞特別是臺灣青年朋友來大陸尋求發展機遇的願望不斷增強。大陸方面積極為他們提供一個服務型的、投資友好型的政策環境,將有利於臺灣青年在大陸創新、創業發展。

  “個體工商戶是青年人創業起步的初級平臺,臺灣青年通過這個平臺進行不斷延伸,機會將是無限的。”劉俊海説。

  個體工商戶是大陸極具特色的一種市場主體形式,允許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依法開展經營活動。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臺灣地區居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2011年底,大陸方面首批開放臺灣居民在北京、上海、福建、廣東等9省市,以及在大陸設立的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截至2015年11月底,臺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3500多個個體工商戶,目前大部分經營良好,不少已經發展壯大。

  趙旭東指出,此次新開放的22個行業大部分屬於第三産業,包括廣告、美容美發、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倉儲、軟體開發、租賃、商務服務等,都是臺灣個體工商戶比較集中且具有優勢的行業。

  “這是大陸對臺經濟開放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兩岸一家親,血濃于水的深厚感情。”趙旭東説,臺灣服務業在經營理念、服務品質上具有一定優勢,登陸發展將帶給大陸消費者更好的服務。

  劉俊海表示,從地位上講,臺灣居民到大陸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和大陸居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兩者都是市場公平競爭的主體,也是合作關係,可以有多種合作方式聯合起來做大做強。在經營方面,也都面對一樣的市場監管,受到同等的法律保護。通過這些方面的保障,確保為臺灣居民在大陸開辦個體工商戶提供良好的營商法制環境。

  他還表示,根據《通知》要求,國家工商總局將出臺配套的登記管理工作意見,對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管理工作作出具體規定,通過各級工商部門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服務,促使其健康發展。(記者查文曄 趙博 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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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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