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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方敏:對臺經濟政策應為“反獨促統”服務

2015年10月22日 09:41:00 來源:環球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月8日,臺灣歌手黃安赴國臺辦實名舉報臺灣女網民鐘嶼晨(本名鐘承芳)賺大陸錢回臺支援“臺獨”運動。16日國臺辦回函黃安表示,廈門夏商集團迄今沒有、今後也不準備與鍾大偉(鐘嶼晨父親)簽訂任何合作意向或協議。在為敢於挺身而出的黃安先生和敢於向“臺獨”勢力亮劍的國臺辦點讚的同時,筆者認為,大陸的對臺經濟政策應該更明確地為“反獨促統”服務。

  近年來,臺灣地區各股政治力量激烈博弈,“臺獨”勢力頻繁發聲,國人由此對兩岸和平統一的前景産生擔憂。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是命運和利益的共同體。“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方針提出和“不放棄武力解決”的底線堅守,顯示了中國共産黨人的政治胸懷、智慧和原則立場,也得到了海內外中華同胞的廣泛讚許和支援。改革開放以來,兩岸關係有了多方面、多層次和多領域發展,大陸對臺政策在此方針原則的基礎上不斷前進。現在兩岸很多中國人擔心,促進“和平統一”,不能“只講和平、不講統一”。一些有識之士提出了從對臺經濟政策上積極推進反獨促統的建議,值得重視。

  首先,促進兩岸和平統一,“一步實際行動比一打綱領更重要”,大陸在經濟上已經做出了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行動。這些年,兩岸經濟聯繫日趨緊密,大陸出於對臺灣同胞的骨肉感情和促進和平統一的善意,在經濟開放交往合作中,對臺商讓利優惠很多。然而問題是,這中間有一些臺商並不支援統一,甚至有些人支援“臺獨”、反對統一。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在這些臺商中還滋養出一種可悟而不可言的“共識”,即認為“只有兩岸不統一,才能享受大陸優惠”,所以他們只要和平,不願統一。這樣下去,大陸對臺灣讓利越多,經濟支援越多,離統一的目標就越遠。打破臺商認識的誤區,讓經濟政策上發揮“反獨促統”的效果,是我們應該做的。

  其次,兩岸融合,重在民心,做民心工作,必須義利結合,在大陸賺錢反哺“臺獨”的“不義”之事,應該堅決反對。中國人從孔夫子時,就尊崇“先義後利,義然後取”的價值觀。發展兩岸關係,不能只講經濟互利,要服從民族大義。這次國臺辦復函,給了兩岸中國人一個明確的信號:大陸對臺經濟政策必須以反對“臺獨”、促進統一為前提和原則,那些在大陸賺錢支援“臺獨”的人,恐怕要有所忌憚了。

  要辨別臺商在島內的活動中是否支援“臺獨”,這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而且要證明其確實存在與“臺獨”勢力的暗中往來不是一個部門所能完成的。因此,筆者建議,應在國臺辦牽頭組織指導下,加強政府各有關部門對臺工作的統一協調,依據《反分裂國家法》,配合“反獨促統”的大方針,在兩岸經濟交往中,對臺商進行一些甄別,但必須是在有真憑實據的條件下。經濟往來與貿易合作是兩岸之間加強聯繫和情感溝通的重要紐帶,我們不能因為出了一個與“臺獨”眉來眼去、甚至私下支援“臺獨”的臺商,就在兩岸經濟合作上有所顧忌、畏頭畏尾,也不能讓那些表面上和顏悅色、背地裏支援“臺獨”的商人得逞。(作者是崑崙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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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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