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昌與紀勇惠(左)正在交流樹葡萄種植經驗。 鄭愛國 攝
樹葡萄原名嘉寶果,1962年引入臺灣後,由於長勢好、利潤高,深受臺灣農民喜愛。2013年,臺農陳吉昌與閩農紀勇惠開辦了全省首家閩臺農民合夥農場,聯手在漳州種植樹葡萄。隨著合作漸入佳境,他們又計劃延長樹葡萄的産業鏈,尋覓更大的發展空間
一棵樹葡萄開啟新合作
去年,對陳吉昌和紀勇惠來説,真是蠻拼的一年。11月,他們剛收穫了最新一季的樹葡萄,市場價達到每公斤400元;12月底,就有廈門客戶從農場購走了一株30年樹齡的樹葡萄,價格高達12萬元。
陳吉昌來自臺灣雲林縣,上世紀90年代曾在仙遊開辦種豬場,當時紀勇惠是其在龍海的豬苗經銷商。後來,養殖業因環保問題面臨調整,陳吉昌便回到臺灣尋找出路。在農業專家的推薦下,種植樹葡萄成為了陳吉昌的新選擇。
2005年,陳吉昌從臺灣引進一批樹葡萄,將其中300株樹苗半賣半送給紀勇惠試種。兩年半後,紀勇惠大賺20多萬元。這讓他們決定深入合作,由陳吉昌提供苗木、資金、技術,紀勇惠負責栽培、管理、開拓市場。2013年,當地工商部門在推廣家庭農場時,發現了讓人眼前一亮的“吉勇模式”,便將其作為行政指導的重要對象,引導其進行登記造冊。
“當時,樹葡萄種植已經初具規模,是閩臺農業合作的一個範本,但還需要一個合法的市場主體資格,來形成自己的品牌。”龍海市浮宮工商所副所長洪建輝説。2013年4月24日,龍海市吉勇果蔬閩臺合作農場成立。這是我省首家閩臺農民合夥農場。
在福建農林大學教授何均琳看來,相較于傳統的閩臺農業合作,這種合夥農場模式具有更強的創新性。“儘管2005年以後,福建開始允許臺灣投資者,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在福建投資,但仍以臺商獨資為主。”何均琳認為,兩岸農民合作經營農場,可以更好地發揮兩地農業優勢,引進更多的臺灣先進技術、良種和人才,培育大陸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期待深加工提升附加值
事實上,吉勇合作農場的運作模式並不複雜。簡單來説,就是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但在這個過程中,陳吉昌與紀勇惠一直在互動交流,尋找著致富的新路。
“最初,我捉摸不透樹葡萄的習性,按照老方法施肥,卻總是施肥過量。”紀勇惠説,陳吉昌每個月都要來農場幾次,指導果樹種植,幫助總結經驗。如今,他已掌握了種樹葡萄的方法,每年3月份、9月份施兩次有機肥,確保水分充足,就能保證其長勢,農場規模也日益壯大。
截至目前,吉勇合作農場總投資額已達2000萬元,佔地2000畝,10年樹齡以上的苗木將近兩萬株。隨著合作漸入佳境,他們又計劃著引入深加工技術。
“樹葡萄深加工前景廣闊,可用於釀酒,做飲料、酵素、餅乾等,甚至可提取原液生産面膜等化粧品。”紀勇惠表示,臺灣在農産品深加工方面經驗豐富,技術上已不成問題。如今,以樹葡萄為原料製成的各類延伸品已經在臺灣上市,而其農場産出的果實,也有相當部分被運往臺灣酒廠作為釀酒原料。為此,今年他們計劃在龍海建一個樹葡萄飲料和紅酒加工廠,就地加工樹葡萄,生産下游産品。
瓶頸待突破風險需防控
不過,吉勇合作農場的發展新路並不平坦。
“按照現有規模,我們一年只能釀造十萬瓶酒,難以實現大規模生産。”紀勇惠坦言,儘管已掌握深加工技術,但原料供應不足是一大瓶頸,而要保證原料供應,就必須擴大樹葡萄種植面積,實現基地化、規模化生産。
“這正是合夥農場模式的局限性所在。”何均琳認為,農業是高風險行業,投資回收期長,小農之間的合作,難以實現強強聯合。同時,合作雙方的依賴程度高,一旦有一方中途退出,或者出現利益分配糾紛,就會形成經營風險。
對此,有關人士建議,合夥農場既要有自身的技術、品種優勢,還要學會企業化的管理模式,提升資金運作、市場拓展、資源調配等方面的能力,從而增強內在實力。
“隨著兩岸農業合作的日益深入,閩臺農民的合作方式亦在不斷創新。”對於如何防控風險,何均琳建議,合作各方應充分了解大陸和臺灣方面的政策規定,對合夥人的實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訂立合理的財務制度,並在後續經營中建立互信互利的關係。
儘管面對著各種挑戰,但陳吉昌與紀勇惠依然決定把這條路走下去。“目前,已有不少商家前來洽談樹葡萄加工事宜,還有幾位臺農聯繫我,希望展開多元合作,相信今後會有更多領域、更大規模的合作。”紀勇惠説。
(本報記者張輝 通訊員鄭愛國、黃國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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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閩臺農業合作邁向縱深
以樹葡萄為媒,兩岸農民牽手合作,首推閩臺農民合夥農場,打造出閩臺農業合作的又一范本。合作始於兩岸鄉情,意義卻不止步于鄉情。
對於大陸消費者而言,樹葡萄是新鮮事物。通過合作農場的平臺,樹葡萄被引進大陸,並突破技術壁壘,生根發芽、一樹成林,進入尋常百姓家。更為重要的是,在“果賤傷農”事件頻發的背景下,引入新品種有助於大陸農民多元化經營,推動農産品市場的健康發展。隨著這棵“搖錢樹”越來越大,此番陳吉昌和紀勇惠又決定把深加工技術用上,延伸産業鏈,提高附加值,這一嘗試值得鼓勵。
儘管眼下這種合作模式有其局限性,但閩臺農業合作優勢互補、互利雙贏,兩地民眾在農産品貿易、農業要素流動、經營管理方面的合作,皆能有效促進閩臺農業的發展,並在國際上取得競爭優勢。因此,這種閩臺農業合作模式的探索、創新,為兩岸今後農業合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我們期待,在各方的支援、努力下,閩臺農業合作能從過去的單純種養,邁向縱深發展,向加工流通、市場行銷、金融保險等多領域延伸。(本報記者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