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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文學獎等四大獎項再次重申向臺灣作家開放

2013年12月16日 08: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陳崎嶸15日在臺北表示,凡是臺灣作家在大陸正式出版的文學作品,都可以參加魯迅文學獎等四項大獎的評選。

  其他三個獎項包括:茅盾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和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

  《魯迅文學獎作品選》新書發表會暨兩岸青年小説家交流座談會15日在臺北舉行。陳崎嶸在致辭時表示,希望借此進一步加強兩岸的文學交流,增進同宗同文的共識。同時再次重申,歡迎臺灣文學創作者參加魯迅文學獎等四項大獎的評選。他表示,這四項大獎將一如既往地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出無愧於時代的作品。

  會上淡江大學中文系教授呂正惠等分享了出版《魯迅文學獎作品選》的體會。作家韓少功、陳義芝等表達了加強兩岸作家交流合作,讓世界更多了解華文文學的共識。

  魯迅文學獎由中國作協主辦,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茅盾文學獎根據作家茅盾生前遺願于1981年設立,專門褒獎和鼓勵長篇小説作家作品;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是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促進中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而設立的全國性文學獎;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是由中國作家協會、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同主辦的國家級文學獎。(記者何自力 查文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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