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首部旅遊法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多家大陸旅行社認為,此法將影響大陸居民赴臺遊,帶來的挑戰與機遇並存。
旅遊法包含多項新規,其中第35條引起旅遊業者的特別關注。該規定稱,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業內人士稱,新規意味著“低價團費+高價購物”的模式將被市場遺棄,使已被嚴重扭曲的旅遊産品價格真正回歸其價值本身。
近年來,大陸居民赴臺遊快速增長。數據顯示,2012年大陸赴臺遊客突破197萬人次,同比增長57.58%,再創歷史新高。其中團隊遊178.26萬人次,同比增長45.75%,個人遊19.07萬人次,同比增長553.29%。
業內人士認為,旅遊法將對快速發展的大陸居民赴臺遊産生影響。對此,中新社記者近日就旅遊法對大陸居民赴臺遊産生的短、長期影響採訪多傢具備赴臺遊資質的大陸旅行社。
北京攜程國際旅行社旅遊行銷高級經理頓繼東指出,“十一”假期大陸游客赴臺遊旅行團預定情況良好,暫未受旅遊法衝擊。
他説,近年來,赴臺遊實現高速增長,這種趨勢仍將持續。他分析稱,旅遊法實施後,原來自費項目的資費移到團費中,使得旅遊費用更加透明,而且日常期間(非假期)總體團費並無太大增長。他説,旅遊法對旅遊企業來説是一個新機遇,它能夠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鼓勵規範經營,使得更有競爭力的旅行社脫穎而出,摒棄不規範的旅行社。
中國旅行社總社(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喬芳説,旅遊法新規上路,對“十一”黃金周赴臺遊組團情況並無太大影響,今年組團人數與去年大致持平。
她指出,大陸游客赴臺遊可能短期內接受不了價格變化,但實質上赴臺遊的團費與成本相匹配。她認為,大陸游客需樹立“便宜不一定是好事”的旅遊觀念,相信欽慕臺灣風景的大陸游客會逐步接受調整後的價格,“想去臺灣旅遊的以後還是會去”。
對於旅遊法的長期效益,喬芳認為,以法律來規範旅遊市場,是對大陸游客赴臺遊品質的保證,對赴臺遊發展也是一大機遇,“對遊客、對旅遊業都是一件好事”。
她亦表示,她所在旅行社將加強赴臺遊的正面宣傳,如新規將增加觀光時間、無自費項目等對遊客皆是利好消息。
深圳市建南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助理何仕新介紹説,該旅行社在“十一”期間的赴臺遊報團量與去年相比,下降近50%,整個10月份的報團量則比9月份下降近80%,其中影響因素應有旅遊法的實施。
“遊客在觀望、旅行社也在觀望”,何仕新説,受團費成本上升,機票、酒店費用上漲等因素影響,10月份的赴臺遊團費環比9月上漲近50%。
雖然短期內受到較大影響,但何仕新也認為,從長期來看,旅遊法的實施有利於提升赴臺遊品質。何仕新指出,她所在的旅行社專門成立了産品策劃小組應對旅遊法帶來的變化,未來將設計更多有特色的赴臺遊産品。
同時,何仕新也希望旅遊法能執行到位,規範所有旅行社的行為,不讓“劣幣驅除良幣”,不讓不規範的“低價遊”侵蝕真正的“品質遊”的空間。
專家指出,旅遊法有利於規範大陸旅遊市場秩序,促進大陸旅遊業健康有序發展;同時也有助於進一步提升兩岸雙向旅遊交流的品質,促進兩岸旅遊市場的可持續發展。(記者 石龍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