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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領隊回應遊客臺灣打人:最寒心是被北京同胞丟石子

2013年09月18日 08:13 來源:北京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遊客提供的書面證明

領隊在微博上發佈辟謠聲明

  繼埃及古跡刻字“某某到此一遊”後,大陸游客旅遊“又出事了”?是遊客在遊覽過程中有不文明行為,還是臺灣當地同胞太過挑剔?雙方不僅各執一詞,並引來粉絲們的網上罵戰。原本素昧平生的兩撥人,為何突然大打出手?難道真的是因為有人罵了一句“滾出臺灣去”?

  昨日,一則來自臺灣媒體的新聞説,一名臺北市民因阻止大陸游客在阿里山景區喧嘩、吐痰等不文明行為,遭到團員毆打,導致胸悶且想嘔吐。事發後,有當事人大陸一方遊客在網路上辟謠,稱是臺灣人過於挑釁。大陸領隊也無奈地表示,只是唱山歌,卻被罵“滾出臺灣去”。這一次,是大陸游客沒素質還是臺灣人“挑刺”,目前雙方各執一詞。

  大陸領隊:我退讓,他卻倒打一耙

  據臺灣的新聞報道,大陸游客在阿里山圍毆臺灣遊客的事情起因是大陸游客在景區唱歌、吐痰、亂扔煙蒂。臺灣遊客上前制止後,被大陸領隊告知:“為什麼不行,在中國都是這樣的。”之後中間發生了什麼不清楚,最後是陸客三人打臺客一人。

  這一事件被報道後,激起了網民的點評。昨日大陸當事遊客和領隊認為該臺北市民言論失實,微博上公開發聲明澄清。文中稱,遊客因唱山歌遭28歲臺灣男子陳立倫大罵:中國人滾出臺灣!還夾雜“幹你娘”等不堪入耳言辭。王磊(領隊)前去和該男子交涉説:“如果覺得聲音大,我可以跟遊客説,你別罵人。”但該男子繼續出言不遜,打掉王磊手機,並進行了推搡。其間,與該男子同行的一名女遊客稱要打官司:“讓你們以後都不能來臺灣。”

  王磊作為領隊,考慮到遊客返回時間儘量不受影響,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遂在配合當地警方做好筆錄後最終按時回家。“現在倒好,他(臺北市民)向臺灣媒體説我打了人就跑,還説我們毆打他,這不是倒打一耙嗎?”在接下來的採訪中,“讓大家知道真相”是王磊反覆向北京青年報記者提及的話。

  爭議一:大陸游客是否有不文明行為?

  臺北市民陳立倫事發後在論壇上指明,大陸游客有吐痰、喧嘩等不文明行為在先,上前勸阻反被打。王磊本人否認了這一點,他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旅行團在阿里山景區步行遊覽,途經姐妹潭和木蘭園中間的梯子處,大部分團員已下樓梯,而他在隊尾殿後。這時有前排團員即興唱起了山歌《高山青》,這遭到走在後面的臺北市民陳立倫大罵。

  “我本可以繼續走我的,但他罵得太難聽,我覺得我的團員受到了侮辱,我告訴他,你讓他們小點聲,但你不能罵人。我是去和解的。”就事件起因,王磊表示,有唱歌,但“吐痰、扔煙蒂”是該男子利用旅行團已返回,無法與臺灣警方辨明事實後的“栽贓”。王磊説:“因為一件小事罵人並且鬧大,他是理虧,當時唱歌的那名大陸游客,至少離他五六米遠。”

  北青報記者向見證了事發經過的大陸游客苗先生求證,當時團裏的大多數人都聽見臺灣人在辱罵,“我一開始還沒聽清,知道後大家都很氣憤。”

  爭議二:領隊是否動手毆打了臺北市民?

  臺北市民陳立倫在論壇上稱,在爭辯中遭到毆打。“他(大陸領隊)朝我胸口踢來,我險些向後倒,站穩後欲上前理論時,對方又朝我胸口踢第二腳,我沒站穩跌倒,與我同行的友人上前拉住我,欲將雙方勸開。之後原本行走于前方的該團陸客成員聽到後方有爭執聲,向我衝了過來,不分是非即向我進行手腳猛踹,並撿起石頭攻擊我的頭、胸以及背部。”

  就以上毆打行為,領隊王磊向北青報記者表示,在他和解遭到陳立倫拒絕後,陳立倫衝到他身邊並推搡,直到其退到樹根處。隨後王磊推開陳立倫拿出手機要報警,陳立倫隨即將手機打掉在地,言語中伴隨粗口並挑釁道:“你報啊?”之後第二次將王磊手機打掉,並抓了王磊的衣服,王磊將陳立倫推開,卻遭到和陳同行的女遊客丟石頭。“打在我身上,我就氣憤地撿起石頭又丟回去了。”隊內遊客苗先生也向北青報記者表示,當時只有王磊一個人在後面和陳立倫爭辯,在聽到雙方爭執聲後,團裏有兩名女士過去勸雙方不要打架,沒有“群毆”。苗先生還告訴北青報記者,臺灣市民身材高大,而小夥子(王磊)比他矮,也瘦,“他不會挑起打架”。

  領隊:最傷心的是被同胞丟石子

  有人將王磊微博的事件聲明轉載到臺灣論壇陳立倫控訴大陸游客的原帖中,再次引發兩岸網友熱議,同行女子的大陸人身份也成了陳立倫再次質疑王磊聲明真實性的一個疑點,“我身邊帶著一個大陸人,怎麼可能當著她的面罵大陸人?”當北青報記者向王磊核實該女子身份時,王磊表示:“我當時以為她是臺灣人,不作為也就算了,當我知道她是大陸的、北京人之後,我太鬱悶了,我碰到這事受點委屈很正常,但這是讓我最寒心的。”當北青報記者詢問該女子在整個事件中的行為時,王磊説,該女子並未在陳立倫辱罵遊客過程中進行爭辯,只是在他推開陳立倫後,撿起石頭向他丟石子。

  隨團遊客寫證明書願作證

  為了確證自己所言無誤,王磊向北青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由團裏兩名遊客書寫的證明書,並準備作為以後打官司的證據。該文肯定了因唱歌遭到臺北男子辱罵後,王磊前去和解,但遭繼續挑釁並被打掉手機而發生衝突的事實,“過程是我們現場所見並願意作證”。王磊向北青報記者提出保護證明人資訊的申請,北青報記者隱去了兩位遊客的姓名及電話。

  據王磊説,他問過臺灣警方,這起事件無論最後判定罪責在誰,就是進行20天的拘留,或者直接交2萬台幣罰款就可以。“不要引到兩岸關係上,只是單純的個人衝突。”王磊最後告訴北青報記者。文/實習記者 張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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