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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胞辦證更便利 福建新舉措力促兩岸人員往來

2013年07月02日 09:06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居民在福建申請臺胞證和簽注已經越來越便利。如今,福建省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在為臺灣居民辦理臺胞證和簽注的同時提供郵政快遞服務,為臺灣居民申請臺胞證和簽注後的證件領取提供更多選擇。

  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人士1日在福州向中新社記者表示,福建積極探索服務台胞的此項新舉措今年6月15日起實施,進一步便利臺灣居民申請臺胞證和簽注,促進兩岸人員雙嚮往來。

  數據顯示,福建2004年5月啟動五年期臺胞證及一年多次簽注的簽發工作,至今共受理五年期臺胞證申請12.66萬人次,簽注236.4萬件,並多次簡化申請材料,減免辦理費用,給臺灣居民帶來實惠。

  由於閩臺間地緣近的獨特優勢,福建已成為兩岸往來的黃金通道和集散中心。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張東黎當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新法”)頒布實施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在“新法”實施的背景下,福建將繼續推行現有便利兩岸往來措施,並積極探索新舉措。

  福建現行惠及臺胞往來的舉措,還包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最長有效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且費用不增;創造性地將服務延伸到“海峽號”,在船上為擬辦證臺胞先期提供資訊採集、證件複印等服務,使辦證時間縮短了40%等。

  據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介紹,目前,申請辦理證件的臺灣居民可自行到福建相關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領取,也可以通過郵政速遞方式將臺胞證寄到指定的地址,每本台胞證遞送費用為21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福建當天開始實施廈門市暫住居民赴金門旅遊天數由1日延長至2日。針對出現部分外省人員因戶籍地申請大陸證未隨身攜帶,造成無法申請赴金旅遊的情況,從今年6月15日起廈門市公安局對此類申請人直接簽發有效期三個月的大陸證和三個月一次出境入境簽注,進一步便利在廈暫住的外省人員赴金門旅遊。

  目前,福建省內有廈門、福州、泉州三個試點城市開展外省暫住人員赴臺遊。據統計,2011年6月12日在廈擬暫住一個月以上的外省人員赴金門遊啟動至今年5月底,大陸30個省市逾7萬名在廈暫住人員已申請辦理了赴金門遊。而2012年,福建受理大陸居民赴臺申請27.5萬人次,佔2012年大陸赴臺申請總量的10.4%,赴臺申請量位居大陸第一。(郭熙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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