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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先行先試 臺胞在大陸首獲個稅財政補貼

2013年04月17日 10:37 來源:福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6日,平潭縣地稅局開出了首份個人所得稅繳納完稅憑證,並將其交到了臺商嚴世傑的手裏,這意味著嚴世傑將獲得20%的個人所得稅補貼,成為在大陸獲得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的首個臺胞。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平潭工作的臺灣居民涉及內地和臺灣地區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辦法的批復》,在平潭任職、受雇、履約的臺灣居民,在當地可獲得實際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20%給予補貼。嚴世傑是臺灣長江中興工程顧問平潭有限公司總經理,他告訴記者,在平潭的臺灣居民享受個稅返還20%的政策利好,相信將吸引更多的臺灣居民來平潭投資興業。

  據了解,個人所得稅的20%給予補貼,是國務院批復實施的《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中,賦予平潭多項優惠政策中的一項。臺灣居民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動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使用權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其他所得”等均在補貼範圍。

  為了更好地辦理臺灣居民個人所得稅補貼,平潭縣地稅局專門設置便捷通道,嚴世傑不到兩分鐘就辦理完全部業務。憑藉著該完稅憑證,嚴世傑即日起可以到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申領《在平潭工作的臺灣居民個稅補貼申請審定表》,在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補貼資金。(通訊員 王光慧 記者 王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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