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5日北京消息 針對三峽庫區水環境受到污染問題,臺盟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呼籲,應當從強化監控、推進治理設施建設、科學發展養殖業和建立補償機制四個方面來開展治污工作,實現經濟和生態共同的可持續發展。
臺盟中央通過調研資料發現,三峽庫區的水污染問題主要由於工業廢水排放量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完善、養殖業污染呈逐漸加重趨勢等問題。保持良好的水生態和水環境,關係到長江中下游地區生態環境安全,更是保障三峽工程的長期有效運作的關鍵。
提案指出,首先應進一步強化環境風險控制。新建和完善沿江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及其配套設施;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要全部進入相應的管網系統,生活垃圾和工業固體廢物要進行分類集中處理;努力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並積極為承接産業轉移創造有利條件。
同時,加快推進小城鎮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將農村生活垃圾轉運到城鎮垃圾處理場處置;鼓勵農村開展簡易處理;放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鼓勵採用濕地處理或其他實用處理技術。
第三,科學發展農村養殖業,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合理引導農村養殖業發展,以“種養結合”方式發展。通過政府補貼等多種方式,鼓勵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對於禁養區內的養殖業,加快産業調整轉移;開展庫區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示範,努力減輕農村面源污染。
最後,加快建立庫區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將生活污染治理、養殖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等項目增補進“十二五”規劃和後三峽建設重要項目清單,明確資金投入國家主渠道;加大補貼力度,並將污水及垃圾處理費的“以補促提”政策延長到2020年;對工業園區污水、城鎮污水、養殖污染治理等管網建設項目,開展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或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力度。(台灣網記者 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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