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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赴臺遊組團社達成經營赴臺旅遊業務行約

2013年02月07日 07: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6日,記者從山西省旅遊局獲悉,為了保證赴臺旅遊品質,維護遊客權益,山西商務國旅、山西東方國旅、大同國旅、晉城太行國旅、皇城國旅五家赴臺遊組團社達成旅遊業務行約。

  行約規定,5家有赴臺遊資質的旅行社直接招徠、諮詢、接受預訂、簽訂合同、辦理團隊手續。不做同行業務。

  在價格與品質方面,赴臺遊價格保持在確保品質的合理水準,不搞惡性價格競爭;選定並與臺灣優質供應商合作,確保住宿、車輛、餐飲、遊覽、導遊品質,保持在高、中檔。臺灣地接費用每日不低於40美元。

  在購物方面。購物次數不超過合同約定。2天安排1次購物。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1小時。8天7夜行程4個;5天4夜的購物點3個;4天3夜2個。不安排去臺旅會公佈的購物不符規範的商家。

  同時,5家赴臺遊旅行社要保障權益與安全第一的原則。及時處理遊客投訴,特別是購物引發的糾紛;高度注重遊客安全,特別是客車安全,要求地接社安排新車、老司機。花蓮-臺北線乘坐火車。

  據統計,山西省全年旅行社組織赴臺遊客3.5萬人次,同比增長160%。赴臺遊已成為山西當前旅遊的熱門線路之一。(王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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