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18日在其官網上公佈《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擴大魯臺經貿合作的意見》,表示將用資金補助等方式支援臺資金融機構發展和臺資企業融資。
山東省在《意見》中規定,對新設立的總部性臺資金融機構,山東省級給予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一次性開辦補助;對區域性管理總部,省級按照實收資本額的1%給予開辦補助費,獎勵資金最高限額為500萬元;對在山東各市、縣(市、區)設立分行、中心分(支)行或分公司的金融機構,省級給予10萬元到70萬元的開辦補助;對在農村增設分支機構或網點的,省級分別給予10萬元到30萬元的開辦補助。山東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積極推動成立魯臺合資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臺資企業來山東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給予支援。
山東省還將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或由省內臺協會牽頭組織有條件的臺資企業,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創業投資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臺資參股小額貸款公司,在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支援省內融資性擔保公司為臺資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加大對臺資企業融資支援力度,優化對臺商的金融服務。支援有條件的臺資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對擬上市的臺資企業,省級專項資金給予重點支援。
《意見》還從拓展臺商投資領域、支援開展對台貿易和臺企貿易活動、支援臺商集聚開發或參與建設産業園區等其他6個方面推出了優惠措施。山東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介紹説,山東省有關部門將根據《意見》進一步細化實施措施,支援臺資企業在山東發展。(記者劉寶森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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