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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出臺十六條鼓勵臺商創業和支援臺資企業發展措施

2012年06月17日 22:4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作為第四屆海峽論壇活動之一,創業漳州臺商大會17日在福建漳州舉行。漳州市委書記陳冬在會上宣佈《漳州市進一步鼓勵臺商創業和支援臺資企業發展若干意見》,提出鼓勵臺商創業和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的16條措施。

  “共有4個方面16條措施,這些政策是在研究比較大陸各地扶持三資企業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漳州的實際提出的,針對性強,含金量高。”陳冬説,“力圖在臺商新一輪創業中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高地’,發揮漳州對臺交流中先行先試作用。”

  陳冬説,在審批服務方面,漳州將“一次告知、聯合踏勘、聯審聯辦、容缺受理、樁基先行”等措施常態化,力爭使漳州成為福建省乃至大陸審批項目最少、審批效率最高、服務品質最好的城市之一。

  意見提出,在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方面,漳州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出資方式,以商標權、專利權、科技成果等智慧財産權出資設立臺商投資企業,智慧財産權出資額最高可佔註冊資本的70%。

  在加大財稅支援力度方面,漳州將依法減輕稅費負擔,新落地臺資工業企業,從獲利年度起五年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兩年予以100%獎勵,後三年予以50%獎勵;增資擴産的臺資工業企業,新增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50%獎勵。臺資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在省定給予保費補助和保單融資貼息基礎上,再給予15%的保費補助和1%的保單融資貼息。

  在支援企業轉型升級方面,對在漳州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的臺資企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在5年內由同級財政予以80%獎勵。在漳州註冊,年繳納地方級稅收200萬元及以上,且營運滿一年的臺資金融機構,當年繳納稅收的地方級分成部分的50%予以獎勵,且一次性給予獎勵200萬元。

  “我們出臺這些政策措施,就是要以最大的誠意,最大的力度扶持臺資企業加快發展,進一步激勵更多的臺商來漳州投資創業。”陳冬説。

  福建漳州與臺灣地緣相鄰,血緣相親,文緣相近,商緣相通,是臺胞主要的祖籍地之一;臺灣現有的居民中,祖籍漳州約1000萬人,佔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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