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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觀光局”:“修法”後對接待陸客業者祭出重罰

2012年06月06日 08: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觀光局”5日發佈新聞稿,披露“修法”後對一家違規接待大陸游客業者祭出重罰。

  新聞稿稱,“觀光局”針對旅行業派遣非合格導遊接待大陸觀光團,已於今年2月“修法”加重罰則,近日即查獲“修法”後首宗處分案例,有不肖業者填報不實導遊人員資料,並以合法導遊掩護非法導遊操作接待案件,“觀光局”除對業者記點1點及罰款新台幣3萬元外,還加重處罰,停止其接待陸客業務1個月。

  為遏止不肖業者操作低價團,以不合理購物佣金彌補團費,臺“觀光局”除持續各項品質稽查外,並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對旅行業派遣非法導遊接待大陸觀光團、于既定行程外安排或推銷自費行程或活動等情事,加重罰則,停止其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1個月。今年1月起,“觀光局”已對大陸觀光團進行105次查核,對違反品質相關規範之業者,祭出記點或罰鍰之處分,一旦累計達一定點數,也將處以停止辦理接待陸客業務。

  據介紹,從今年1月迄今,已有12家臺灣業者被記點,並有2家業者受到停業處分,臺“觀光局”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新聞稿還説,陸客來臺市場已趨成熟,但近來坊間盛傳接待內陸省份大陸觀光團之業者操作低價團,“觀光局”將持續強力執行各項品質稽查行動,鎖定不肖業者,如發現違規情事將予嚴懲。(記者 董會峰 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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