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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雜手續羈絆臺灣自由行

2012年04月18日 09:08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健民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臺灣自由行,多乎哉?不多也

  臺灣與大陸旅遊業界對“臺灣自由行蘊含巨大的市場潛力”充滿信心。然而,從去年6月28日開啟的臺灣自由行市場反響並不熱烈,截止到今年3月底,依臺灣觀光廳統計也只有58000人次。臺灣自由行開啟後遊客增速緩慢,今年一二月份數日雖已逾400人,但擬定的500人日指標卻自始至終未能企及。這場景如孔乙己手按著盤子裏的茴香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臺灣自由行第二批開放在即,對臺灣自由行的報道紛紛見諸報端。但對已經開展近一年的臺灣自由行存在的問題,專業分析仍舊缺位。類似“臺灣自由行將與港澳自由行一樣超過團隊遊”的官樣評説,對臺灣自由行的促進當不會有實質幫助。

  臺灣自由行與港澳自由行之間,尚不存在可比性。價格只是其一,現時段北京到香港自由行一週,費用大約為3000元人民幣。而參加臺灣自由行一週,費用則需多出一倍。臺灣自由行的構成主力城市為白領工薪階層,當屬市場中價格敏感人群,自會對價格差異有所盤算。但目前臺灣自由行無法與港澳自由行類比的最主要原因,仍在於其繁雜的手續。

  繁體字填寫和聯絡人資料太麻煩

  對於大陸居民赴臺自由行涉及的其他問題,譬如手續繁雜、入臺證辦理所需材料冗余的問題,媒體鮮有探討分析。而這些問題在進入到操作層面時,則形成鮮明阻滯。較為突出的問題,集中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遊申請書》的填寫上。

  申請臺灣自由行的大陸旅遊者,必須填寫該申請書。按照臺方要求,應使用正體字即大陸正式稱謂的繁體字。對大陸旅遊者來説,不翻字典提筆書寫正確的繁體字,絕不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情。從便利服務的角度,臺灣方面對此也似乎不應固執己見,而應與港澳入境要求一樣,做繁簡皆宜的變通處理。另外,也需指出的是這項以正體字填表的要求,也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有相齟齬的地方。公民填寫旅遊申請表,顯然並不屬於這部法律允許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的6種情形。

  這份入臺申請表最複雜最撓頭的部分,是其中“大陸地區人民緊急聯絡人資料”一頁。從旅行社門市了解到的情形是,許多報名遊客正是在這看似不起眼的“聯絡人”上面徹底認栽,灰心泄氣退出了臺灣自由行的申請。

  按照旅行社給出的臺灣方面的標準解釋,“申請赴臺個人遊的客人須有聯絡人,聯絡人與申請人必須是直系親屬關係,且聯絡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能夠在戶口簿上體現;否則需要提供關係證明。”這樣的要求,顯然讓申請人難度陡增。因為報名臺灣自由行的人往往會是全家總動員,其直系親屬關係的人通常並不會與出行者同列在一本戶口簿中。這樣的話,為了辦理一個臺灣自由行,在京的外地籍白領,必須要把遠在家鄉的年老父母動員起來,複印全戶戶口簿、到派出所出具親屬關係證明,再在申請表上親筆簽名,然後再將所有這些資料郵寄到北京。這等繁瑣這等複雜,聽來都會讓人頭大,難怪會有旅遊者在最後一刻被迫放棄這個期待已久的臺灣自由行。

  留檔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不合理

  大陸居民參加臺灣自由行,便需留檔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給臺灣一方,當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的身份證使用的五種情形。

  內地公安部門以身份證、戶口簿留底為大陸居民辦理、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鑒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自然是最具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遇有事端,由大陸公安機關與證件辦理者取得聯絡,才屬合理合法的途徑。

  另外,按照既有規則,大陸旅遊者辦理赴臺自由行必須通過內地旅行社,而旅遊者與經辦旅行社之間簽署有旅遊合同,如出現意外,也完全可以依靠經辦旅行社來與遊客方面取得聯絡。故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遊申請書》中“聯絡人”的規定,理據及必要性均有欠缺。而且,大陸旅遊者在申請美國、歐洲等世界其他國家的簽證時,均不存在入臺證申請中特設的疑似隱性歧視的“聯絡人”要求。因而,即使是從互信層面來看,這份申請表中的“聯絡人”一頁,缺乏法理依據,又帶給旅遊者太多麻煩,也完全應該取消。

  隨著第二批臺灣自由行城市的增加,臺灣自由行人數的相應增加當屬正常。但若所涉及的繁雜手續得不到認知紓解,也仍可成為臺灣自由行增長的羈絆。遇此遺憾,定非“臺灣自由行”祈願。

  ■ 新聞線索

  臺灣自由行第二批開放城市名單已于近日正式公佈,開放將分兩個階段,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等六城市在完成有關程式後,于4月28日正式啟動;濟南、西安、福州、深圳等4城市則將於年內啟動實施。去臺人數配額也由每天500人增為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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