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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不可移動涉臺文物達1515處

2012年04月05日 08:0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地處海峽西岸、與臺灣有深厚歷史淵源和文化聯繫的福建大力推進涉臺文物保護工作。目前,福建省共登記不可移動涉臺文物1515處,佔大陸涉臺文物登記總數的80%以上。

  福建省文物局局長鄭國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去年福建省將37處重要涉臺文物推薦申報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福建省政府與國家文物局共同組建福建涉臺文物保護工程領導小組;已編制完成《福建省涉臺文物保護總體規劃》文本等。

  今年福建將推動《福建省涉臺文物保護總體規劃》的核定和公佈實施,將全面完成重點涉臺文物保護規劃、維修方案編制等工作,此外還將積極組織各具特色的涉臺文物專題展覽入臺交流。

  涉臺文物是指反映大陸和臺灣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交流交往,體現兩岸同胞同宗同源關係,並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和重要史跡。

  從2005年開始,福建在大陸率先啟動涉臺文物調查、保護工作。目前,福建基本摸清了全省涉臺文物資源的情況。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0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79處,縣(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490處。(記者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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