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20日南京消息 近年來,江蘇全省法院在受理的涉臺商事案件中堅持能動司法的正確方向,從審判工作機制創新、解決疑難法律問題入手,妥善處理各類涉臺民商事糾紛,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及時有效化解糾紛。江蘇省法院系統堅持平等保護,嚴格執行民事程式法、實體法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法律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增強臺胞對大陸司法的認同感。昆山法院設立涉臺案件專業合議庭以來,集中審理了約2000余件各類涉臺案件,有效維護了臺胞、臺商、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淮安中院在審理臺企耐盛皮具有限公司42件勞動爭議案件中,涉臺案件合議庭多次到企業實地走訪了解情況,尋求勞資雙方利益的平衡點,經耐心細緻地説服化解工作,該批案件最終有22件撤訴,16件調解。
服務台企工作水準進一步提高。淮安中院制定出臺《淮安法院服務台商臺企十條措施》,主動走訪台企,了解臺企司法需求,幫助臺企加強企業管理,規範經營行為。2011年以來,共走訪知名臺資企業60余家,召開臺商座談會10余場,邀請臺商來院商談4次,發出司法建議7件,反饋率達到100%。
淮安中院同時積極拓寬訴訟服務的範圍,加強訴訟指導和釋明工作。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涉臺民商事案件立案綠色通道,向當事人免費提供訴訟指南、全市律師事務所名冊和典型案例彙編,對經多方協調仍調解不成而判決的案件,發放《判後釋明告知書》,受到了臺商普遍歡迎。昆山法院定期推出《涉臺法律之窗》,作為法院和臺商法律交流及資訊共用平臺。在臺灣電電公會發佈的“大陸地區投資環境與風險調查”中,昆山分別獲得“解決臺商經濟糾紛程度”以及“對臺商智慧財産權保護”第一和第二的較高評價。
建立涉臺糾紛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加大糾紛的調解力度。針對臺商對大陸的調解制度不理解,臺灣當事人之間本身存在獨特的文化背景和交易習慣的問題,法院系統積極創新調解工作機制,南京、蘇州及昆山等地法院探索與臺辦建立訴調對接機制,通過發揮臺辦以及臺商投訴協調中心、臺商協會等機構的積極作用,妥善化解涉臺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規範和推廣涉臺案件訴調對接工作經驗,江蘇省法院與省臺辦于2011年3月共同制定了《關於加強涉臺商事案件調處工作的意見》,在全省範圍內建立了涉臺商事案件的訴調對接機制,對人民法院訴前委託調解、訴中委託或邀請調解、調解員的選任、管理及回避、人民法院與臺辦之間工作機制的銜接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
江蘇省高院和省臺辦等部門共同選定了56位有威望、責任心強、品德良好並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調解經驗的臺辦人員和臺商代表擔任調解員,幫助人民法院開展涉臺商事案件調解工作。江蘇省法院還與省臺辦共同組織臺辦人員和臺商調解員法律培訓班,提高調解人員法律水準。(台灣網、江蘇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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