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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企業和個人可在平潭設立建築企業

2012年01月21日 09:41 來源:福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住建部日前發出《關於支援平潭綜合實驗區開發開放特殊政策意見的函》,回復省住建廳《關於懇請加大支援我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特殊政策的請示》,允許臺灣地區企業和個人在平潭綜合實驗區依法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工程設計企業和工程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批復的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特殊政策,開展建築活動。

  住建部還要求福建住建廳按照促進交流、有序引進、規範管理、保證品質的原則,研究制定臺灣企業和人員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建築活動的管理辦法,選擇一批信譽良好、實力較強、水準較高的臺灣企業和人員,在平潭登記註冊後從事除工程勘察以外的建築活動,並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監督管理。(記者 吳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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