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2日南昌消息 為順應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實施的新形勢,積極承接沿海及臺灣島內臺資産業轉移,促進臺資企業加快發展,1月11日,江西省政府出臺措施,以進一步加快在贛臺資企業發展,加強贛臺經貿交流與合作。
新出臺的措施共6個方面、25條。
一、加強投資引導
(一)鼓勵臺資投資我省重點發展區域和領域。鼓勵臺資參與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按照生態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發展生態經濟。鼓勵臺資參與我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加強産業配套,延伸産業鏈,並向省級以上園區及臺資企業轉移承接基地、臺商創業園集聚。
(二)鼓勵臺資投資現代農業項目。支援臺資企業農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申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産業化項目,支援臺資企業申報品牌農業企業和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誌使用權。鼓勵臺資企業向贛臺農業合作試驗區集聚。
(三)鼓勵臺資投資我省商貿流通領域。對臺資企業投資符合國家物流業調整和振興政策的商貿物流項目,優先支援其申請國家有關扶持政策。
[ 責任編輯:李瑞艷 ]